笔奇部 > 言情小说 > 逃荒后三岁福宝被团宠了 > 第136章 该不会是从京城请回来的大厨吧?
  西厢房里这一桌,因为人相对比别的房间少一些,所以猪蹄就多出来了两块。

  刚开始上菜的时候,黄月萍还在说自己过些天就要成亲了,可不敢吃猪蹄,万一胖了穿不进去嫁衣就完蛋了。

  但是看着别人吃的一脸享受,坐在她身边的蒋秋宜还故意一直说:“哎呀,好香啊,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猪蹄了!”

  桌上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蒋秋宜一块吃完,伸手便又夹起一块,凑到黄月萍鼻子下面晃了晃。

  “你真不吃?你不吃的话,我们可就都吃了啊!别后悔!”

  “后悔,我现在就后悔了!”黄月萍说完,抄起勺子,连汤带豆带猪蹄地盛了满满一勺放进碗里。

  尝了一口猪蹄之后,黄月萍就幸福地眯起了眼睛。

  这也太好吃了吧!

  丝毫没有平时吃猪蹄的那种腥臭味,又香又软,在嘴里化开的瞬间让她觉得自己都快要飘上云端了。

  她从来都没想过,猪蹄居然还能做得这样好吃。

  此时碗里就只剩下一大一小两块猪蹄了,桌上好多双眼睛都盯着,却谁都不好意思伸筷子。

  秦小莲看上了稍大的那块猪蹄,于是拿起了勺子,嘴里道:“我尝尝下面这个黄豆味道怎么样。”

  她想学黄月萍刚才那样,直接捞一块猪蹄到碗里来。

  谁知蒋秋宜却跟她同时动了筷子,一下子夹走了大的那块猪蹄。

  秦小莲心下不满,觉得蒋秋宜一点儿都没有主人家的风度,居然还跟客人抢东西吃。

  谁知蒋秋宜却没有把筷子收回自己的碗里,而是将猪蹄放在桌上另外一个小姑娘碗中。

  “李燕,你年纪最小,如今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吃。”

  这样的安排,其他人自然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秦小莲也无话可说,只好转变手里勺子的方向,准备把最后一块猪蹄捞起来。

  谁知黄月萍却又过来跟她捣乱,一筷子夹起猪蹄放在了蒋秋宜的碗里。

  “哎呀,你夹给我做什么呀!”蒋秋宜嗔怪道。

  “谁让你非要诱惑我吃猪蹄呢!要胖咱俩就一起胖。”

  桌上的人听了这话全都笑了,还有人道:“人家秋宜都成亲了,胖不胖的能怎么的?我看你还是少吃点儿,别回头真胖得穿不下嫁衣了。”

  黄月萍却一副我今天豁出去了的架势道:“不行,秋宜回门宴请了手艺这么好的大厨,我若是少吃,岂不是太亏了。

  “大不了今天吃完,回去我就狠狠饿上几天!”

  蒋秋宜被她逗得前仰后合,笑得合不拢嘴。

  “你啊你,正反都让你说了,那你今天快多吃点儿。”

  黄月萍则看着秦小莲还放在大碗里没有收回去的勺子,故意道:“小莲,你不是说要尝尝黄豆么?这碗里剩下的不都是黄豆了么,快吃啊!”

  秦小莲后槽牙都快被咬碎了,硬挤出个笑容道:“恩,我这就吃。”

  猪蹄被一扫而空之后,大家才终于有空去看干烧鱼。

  干烧鱼用的是一条足有七八斤的大鲤鱼,叶大嫂甚至都找不到合适的盘子来装它。

  最后还是叶华去村里借了好几个盆回来,将鱼盘在盆中才算是有了容身之所。

  鱼身上被打了棋盘格的花刀,然后过油炸,炸得皮酥肉嫩之后,再浇汁,烧一下入味。

  这道菜盆里没有什么汤,烧上去的料汁全都裹在了鱼身上。

  亮晶晶的闪着琥珀色的光,看起来就特别诱人。

  这道菜是略带些酸甜口的,熬料汁的时候叶大嫂还放了一点干辣椒,所以吃起来还带着一丝丝若有若无的辣味。

  蒋中友此时已经喝得满脸通红,桌上众人对菜的夸奖更是让他心情大好,这场回门宴办得真是有面子极了。

  其实之前叶华带着媳妇和女儿去榕溪村的时候,蒋中友还有些不屑一顾。

  榕溪村那种穷地方能出什么好厨子?

  谁知三个人回来之后说,定金都给过了。

  这可把蒋中友气得不行,跟叶华大吵了一架。

  但是吵来吵去也吵不出什么名堂来,更何况是蒋秋宜就死活认定了这个叶大嫂,蒋中友也没有办法。

  最后只能撂下一句话:“回门宴若是办砸了,我可跟你们丢不起这个人。”

  但是这才刚走了四道菜,蒋中友自己也已经被叶大嫂的厨艺给折服了。

  “中友啊,你家这次回门宴办得可真像样儿啊!”

  “可不是么,这几道菜做的真是这个!”另外一个叔叔也竖起了大拇指。

  “这几道菜以前都没吃过呢!”

  “可不是么,这该不会是从京城请回来的大厨吧?”

  “一下子摆了五桌,得花不少钱吧?”

  蒋中友乐得见牙不见眼地吹大气道:“这可是回门宴,是我女婿头一次登门,我、我不得好好款待款待?

  “你们都是跟着我女婿沾光的!”

  这话说得坐在他身边的刘冬金兴奋的脸更红了,给自己满上一杯酒之后便起身敬蒋中友道:“岳丈大人,小婿这厢有礼了。”

  蒋中友喝了女婿敬的酒,越发高兴,伸筷子从鱼腹处夹下来一大块肉,放在刘冬金的碗里。

  “快,尝尝这个鱼做得怎么样!”

  刘冬金尝了一口,登时眼睛一亮。

  鱼肉经过两次下锅炸制,表面的一半厚度已经被炸得十分酥脆,而隐藏在下面的鱼肉却还是保持着鲜嫩的口感。

  而这道菜的料汁也调得格外恰到好处。

  酸甜咸鲜中带着一点点的辣。

  你想细品的时候,辣味就突然消失不见了。

  但是当你继续吃的时候,辣味又会时不时地出现。

  刘冬金全家都很爱吃鱼,如今突然尝到一个新做法,偏偏又这么好吃,简直是双重的激动。

  “岳丈大人,您也尝尝,这道干烧鱼做得是真好吃啊!”

  他说着,也从鱼肚子刺最少的地方夹了一筷子,放入蒋中友的碗里。

  他俩在这边忙着翁婿和谐,其他人一看这样不行啊,再这么下去,鱼身上最好吃的地方都要被这翁婿俩给吃没了。

  大家如梦初醒地纷纷朝着干烧鱼下筷子。

  不仅仅是堂屋,这道干烧鱼同时也赢得了女眷和孩子们的喜爱。

  酸甜口味的料汁再配上油炸的做法,别说是鱼了,它就是炸双草鞋,小孩子估计都能给它吃得一干二净。

  不过这就苦了蒋大嫂子了,屋里这么多孩子,年纪大点儿的还好,年纪小的根本还不会吃鱼,也不会吐刺儿,她只能一点点把鱼刺都挑干净再喂给他们吃。

  蒋大嫂子心里暗自庆幸,多亏了婆婆刚才把那个小胖子拉走了,震慑住了屋里剩下的孩子。

  如今一个个都乖乖等着她帮着弄鱼肉,不然这会儿都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了。

  此时一下子就凸显出晴天的与众不同来。

  她不用等蒋大嫂子,因为一旁的叶向磊早就夹了一大块鱼腹肉,细细去除过鱼刺之后,一点点喂给晴天吃。

  “好不好吃?”叶向磊一边喂还一边问。

  “好吃。”晴天咽下嘴里的鱼肉,“娘做的都好吃,之前路上娘也做过鱼,不过今天做得更好吃。”

  坐在叶向磊另外一边的小男孩看着晴天吃的香甜,口水都顺着嘴角流下来了。

  看看蒋大嫂子那边还要半天才能轮到自己,他鼓了半天的勇气,终于伸手扯扯叶向磊的衣袖,小声问:“哥哥,你能也给我弄点鱼肉么?”

  叶向磊却头也不抬地说:“我又不认识你,我为什么要给你弄鱼肉?”

  他说完便把晴天吃剩下的鱼肉一下子都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小男孩难以置信地看着叶向磊,估计平时在家也是被家里宠着长大的,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拒绝,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叶向磊见状立刻吓唬他道:“你要哭啊?你要是哭,就该有人把你带走,跟刚才那个小胖子做伴儿去了。

  “到时候我们在屋里吃好吃的,你们两个就站在柴房里饿着肚子一起哭吧!”

  小男孩一下子就被吓住了,把都已经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硬生生憋了回去,憋得自己直打嗝。

  晴天指着桌上一直没人动的凉菜道:“小苏,我要吃拉皮儿。”

  蒋大嫂子闻言问:“晴天,拉皮儿是什么啊?”

  “就是盘子里那个!”晴天指着第一个上来的凉菜道。

  “那个不是宽粉么?”蒋大嫂子之前一直在哄闹腾的孩子们,根本没听到上菜时候报的菜名,所以到现在还以为盘子里的是宽粉,心里还一直奇怪,没见过用宽粉拌凉菜的。

  晴天虽然早就吃过叶大嫂做的拉皮儿了,但是她也说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只能一个劲儿地重复道:“我娘做的,可好吃了!”

  叶向磊就夹了一筷子给她放进碗里。

  晴天小口小口地往嘴里嗦着拉皮儿。

  蒋大嫂子见状,赶紧给每个孩子都夹了一筷子凉菜道:“都先吃点儿这个,然后等我给你们弄鱼肉。”

  粉条各家每年都会做一些或是买一些,冬天的时候炖菜吃。

  所以孩子们都没什么兴趣。

  主要是现在都在等着鱼肉,也没什么别的可吃的,吃几口似乎也可以。

  但是每一个尝过拉皮儿的人,就知道它跟粉条是不一样的了。

  凉菜里面的拉皮儿是叶大嫂自己用绿豆面做的,不但看起来晶莹剔透,而且吃起来特别爽滑,口感带着一点儿劲道,却还达不到粉条那种劲道的程度。

  小孩子吃起来反倒觉得口感刚刚好。

  吃着好吃了之后,都不用蒋大嫂子说了,孩子们自己就开始抢着去夹拉皮儿了。

  但是拉皮儿这玩意儿特别的滑,大人都未必能夹得好,更别说本身用筷子就用得不是很好的小孩子。

  孩子们很快就把凉菜挑得桌上到处都是,最后干脆全都下手抓着往嘴里塞了。

  晴天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孩都直接把手伸进盘子里了,小眉头皱成一个疙瘩。

  在叶向磊问她还要不要拉皮儿的时候,她赶紧摇头。

  这也太脏了,她可吃不下嘴了。

  好在很快就又有新菜端上桌了,一盆红烧野兔肉,还有一盘子小孩子肯定喜欢的拔丝地瓜。

  野兔就是之前叶老大去山上套回来的那几只,直接卖给叶华家了。

  此时变成了一盆盆泛着油光的兔肉,被叶大嫂做得香气扑鼻。

  东屋桌上有人不喜欢吃野兔,看到端上来就皱眉道:“这东西臊气得很,不好吃!”

  “那你可别吃。”蒋荣飞不在乎这些,而且有前几道菜打底,让他对叶大嫂的手艺已经有了信心,所以赶紧先盛了一大勺到自己碗里。

  其他人也纷纷动起了筷子。

  刚才还一脸嫌弃说自己不吃的人,此时又有点后悔起来。

  尤其随着众人夹肉的动作,香味越来越扩散出来,闻得他口水都要下来了,最后还是控制不住地拿起了筷子。

  “不是说不吃么?”蒋荣飞取笑他道。

  “我就是尝尝。”那人嘴巴还硬得很,但是兔肉一入口,立刻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这野兔肉不但没有任何腥臊味,而且入口紧实,非常入味,简直比猪肉好吃多了。

  “这真的是野兔肉么?那我以前吃的那些又腥又骚的都是什么?”

  因为怎么做都觉得有股土腥味去不掉,所以除非想要野兔的皮毛,否则很少有人专门上山去打兔子。

  这也导致山上的野兔很多,野兔肉也不值钱。

  所以当这道菜上桌的时候,蒋中友心里其实是有一丝丝不悦的。

  一般这样的场合,不都是越往后菜越好么?难道这个大厨不懂规矩,是先紧着好菜上?ŴŴŴ.ßĨQÚbu.net

  不然怎么会在猪蹄和干烧鱼后面上来一盆野兔肉?

  也不对啊,他进城采买的东西,明明还有肘子,鸡什么的在后面呢!

  他心里疑惑,但是筷子却没闲着,瞅准了一个兔子腿,稳准狠地夹起来放进了女婿的碗里。

  刘冬金则投桃报李,将另外一个兔腿夹给了蒋中友。

  同桌其他人在心里暗骂这翁婿俩太不要脸,桌上还有长辈在,也不知道照顾一下,就只顾着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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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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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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