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脑子又不是磕到了。
若是她二十多岁三十岁,她可能喜欢上妆,但她才十六岁嗳,花一般的年纪,哪哪都好看,没事谁爱涂这些。
但你出门见客,若是素着一张脸,旁人就觉得你不尊重,认为你瞧不起对方。
谢琅沉默了好一会儿,脸色有些微妙:“那岂不是很委屈?”
是的吧,既然不情愿,岂不是很委屈?
要不,他再往上爬一爬?
这样的话,她就不用再去想要给谁什么面子什么尊重的问题,日后想如何就如何。
可他如今都是侯爷了,爵位上估计是到顶了,爬是爬不上去了,若是想努力,只能在官职上使劲,但御史台的话,再往上只有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了。
这可不是轻轻松松就能上去的,而且这两位似乎也没有感觉要挪窝的样子,更不可能了。
谢琅略略有些发愁,他这是该往哪升呢?
“委屈?”程娇挑眉,见他有些发愁的样子,不知是脑补了什么,然后笑了起来,伸手拉着他的手臂往外走去。
“其实也不是委屈啦~虽然有时候觉得有点烦,但是事情有些多余,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也是很开心啊!”
她的声音轻快,像是一只百灵鸟,似乎真的并不觉得委屈,还有些乐在其中。
谢琅的脚步顿住,转头看她。
所以搞了半天,只有他自己在发愁。
程娇的笑声顿住,奇怪地问他:“怎么了?”
“没什么。”他忽然笑了笑,“你觉得开心就好。”
虽然他觉得程娇有时候口不对心,先前那么多埋怨,现在又似乎又觉得挺好的,但...但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她觉得开心就好。
嗯,至少他也不用愁苦去想怎么往上爬。
“好了,别想这些了,饿了吧,咱们去用饭。”
程娇想了想,补充道:“那下回我若是睡着了,你记得给我洗了这妆容,或是你喊铃铛铃镜她们来也行,再不行,就把我喊醒。”
“嗯,好,我记下了。”
夫妻俩一起用了这迟来的夕食,夕食之后,闲来无事,程娇便让铃铛铃镜她们过来收拾书房,将她嫁妆里的一些书册也放上去,她平日里要看也方便。
已经清洗晾晒干的喜服也送了过来,折叠好放在箱笼之中。
虽说这喜服大概一辈子只能穿一次,但也不是说穿过之后就不要了,可以留着做纪念,有些人家甚至还会将其留给女儿。
程娇将钗冠放在一个绘着牡丹的漆盒之中,打算与喜服放在一起,这八花树的钗冠,如今并不是她所能戴的,或许只能是一辈子的收藏品了。
她伸手摸了摸上面的流苏,有些唏嘘,倒不是她有多贪慕权势富贵,但某些特权总是让人心生涟漪。
就好比这钗冠,你可以没有这钗冠,但有了,却没有可以戴的资格,实在是令人有些不甘心啊。
她将漆盒合了起来,然后带着去了书房,目光扫过四周不见谢琅的身影,便抬脚进了书房,见他坐在椅子上,不知在写什么,便凑过去看了一眼。
谢琅刚好写完停笔,见她来了,面上露出了笑意:“你来得正好,看看我写得如何?”
他写的不是别的,正是成亲那日念的催妆诗和却扇诗,他将这几首诗词都抄录了下来。
程娇微讶:“你还记得?”
便是她,听过了就忘了,若说要记得,也唯独记得那一句‘愿与娘子为霜雪,共赴人间一白头’,旁的,都不记得了。
“当然记得。”谢琅一脸得意,“这么重要的东西,我怎么会忘了,再说了,还是我自己作的诗词,而且啊,你不知,这几日这几首诗词已经在长安城里传得人尽皆知。”
“什么?!”程娇惊了一下,这还广为流传了?
“有什么好吃惊的,我这几首诗词,不但在催妆诗里是一等一的佳作,便是在诗词一道里,也是极佳,对了,大家可都羡慕你呢。”
“羡慕我?”
“是啊,羡慕你嫁得好郎君啊。”
谢琅笑得颇为得意,他的娘子,是长安城人人羡慕之人,人人夸她慧眼识珠,人人夸她命好,这对他来说,是最佳的赞美。
程娇脸色微红,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虽然你确实是不错啦,但你能不能谦虚一下。”
“我为什么要谦虚。”谢琅可不赞同,“若是有人夸到我面前来,我还得赞他一句慧眼,知晓我家娘子日子过得最好。”
这真的是,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程娇瞪了他一眼,便不与他计较这些,她见书案边上也放着一个绘着连理枝比翼鸟的盒子,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婚书。”
“婚书?”
是的了,她险些忘记了还有这一茬,她与他成亲,是有婚书的。M.ßĨQÚbu.net
那婚书成亲那日便放祖先牌位前,成亲第三日,才会将祖先牌位请回宗庙,这才将供奉了三日的婚书取下来。
婚书像现代的结婚证,但却有不同,这婚书分为两份,女方持有《通婚书》是夫家所准备的,男方持有《答婚书》,是娘家人准备的,不过也都统称婚书。
成婚当日,婚书告天地祖先,也有当日观礼之人落笔为证,视为当日婚礼的见证人。
程娇打开了一份,见上面写着什么‘阔叙既久,倾属良深。孟春犹寒,体履如何?’之类的,有些看不懂。
她皱眉又拧眉,想了一会儿道:“我听说过有一种婚书的写法,与这个不同。”
“哦,什么写法?”
“嗯...大概是这样的。”程娇仔细回想了一遍,然后道,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这是民国时期结婚证上的证词。
也是程娇最喜欢一句。
谢琅眼睛都亮了,连连赞道:“这个好这个好,好娘子,你再念一遍,我写下来,咱们把这个也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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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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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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