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都市小说 > 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 > 第282章 开席
  灶屋里一番忙碌,十几道菜菜都上了桌子,其中的干辣椒炝炒酸菜、红烧排骨和青椒烧茄子,这三道菜是赵德明做的。

  剩下的羊肉炖萝卜、清蒸鲈鱼、小炒黄牛肉、爆椒猪肚、辣子鸡、片片鸭、肉片莴笋、菠菜炒鸡蛋、清炒苦瓜、酸辣土豆丝和一碗白菜豆腐粉丝汤则是沈千三做的。

  另外还有霉豆腐、折耳根、油炸花生米和兰花豆四样小菜。

  鸡鸭鱼肉俱全,荤素也都有搭配,既丰盛,也不算太奢侈。

  当然,这是在后世人们生活水平高了看来是这样子的。

  尤其是沈千三,他吃过的大宴太多了。

  这些菜在他的眼里只能算是家常便饭,用来招待赵德明,算是规格很是低的了。

  但在1991年,这个全国普通人才刚刚解决了温饱,正在向吃好的方向发展的时间段,这么多的菜也绝对算得上是奢侈了。

  赵德明坐在桌上,有些感慨的说道:“太丰盛了!”

  这么多菜,即便是他招待上级领导,也很少有这样丰盛。

  陈文韬只当赵德明在客气,连忙说道:“都是家常便饭,我们平时也都差不多吃这些。”

  他说的是大实话,自从来了沈千三家里,顿顿也都是十来个菜。

  一开始,他也是觉得奢侈浪费。

  但时间长了,也习惯了。

  瞧了沈千三一眼,似乎在责怪,都说了要请赵市长吃饭,应该搞更丰盛一点的。

  跟平时弄的菜差不多,那怎么能显得热情?

  赵德明听了陈文韬的话,心里暗暗惊讶,好家伙,平时的生活就开这个水平,只怕整个青瓦市也找不出几家吧!

  作为青瓦市的市长,他当然是知道青瓦市老百姓的生活水准的。

  他不由的看了沈千三一眼,心里对其打上了“贪图享受”的标签。

  对贪图享受的年轻人,赵德明心里是不喜的。

  他是经历过59年的大饥荒和三年的自然灾害,从艰苦中走过来,哪怕身居高位了,也还是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

  否则的话,也不至于都当上市长的人了,还那么的喜欢吃干辣椒炝炒酸菜这么一道简单的菜。

  陈文韬不知道自己一句客气话,会让沈千三在赵德明心中的印象大打折扣,否则的话他肯定后悔这样说。

  他对赵德明的反应毫无察觉,还在自顾的对沈千三说道:“千三,快去拿酒啊!”

  还特意的强调:“拿茅台酒!”

  与陈文韬的反应不同,沈千三两世为人,上一世活了九十多岁,更取得惊人的成就,可以说是老怪物也不为过。

  他的眼力何等敏锐?

  哪怕赵德明面未改色,但其细微的神情变化,他已然觉察,甚至猜到了缘由。

  不过,他也不介意。

  别人怎么看他,他根本不在乎。

  再说了,现在这点生活水平对他来说,那真是最朴素的了。

  听了陈文韬的话后,便随口应了一声:“好!”

  便去拿酒。

  “茅台就算了!”赵德明见了,连忙阻拦。

  1991年的时候,普通工人的工资也才百八十块钱一个月,但茅台酒的价格已经是180元一瓶了,还经常有价无市,基本上一出来就被有关系的人买走了,一般人根本买不到。

  沈千三家里的茅台酒,还是汪建林和赵瀚宇送的。

  陈文韬仍以为赵德明还在客气,笑着说道:“赵市长,您第一次来家里做客,肯定是要喝点酒的!”

  赵德明说道:“喝点酒没问题,就喝我们青瓦的散白酒就可以了。”

  言下之意,茅台酒太奢侈了。

  一瓶酒就要喝掉普通工人两个月的工资。

  就是他平时招待客人,也很少上茅台酒的。

  而青瓦市的散装白酒也很出名,是用苞谷煮酒的,被本地人称之为“遍山大曲”。ŴŴŴ.ßĨQÚbu.net

  意思就是青瓦市遍山都种苞谷,用苞谷酿出来的酒度数都在50度以上,既好喝还便宜,一斤的价格也才1块钱。

  赵德明平时在家里,也是打这种“遍山大曲”喝的,很是习惯那种口味。

  其实,陈文韬以前也是喝“遍山大曲”,瓶装酒通常是不喝的。但自从来了沈千三家,不说顿顿茅台酒,但基本都是喝瓶装酒的。

  价格虽然不比茅台酒,但也基本上是十几二十多一瓶的。

  家里还真没有“遍山大曲”了,就是其它瓶装酒,也只剩下小半瓶了。

  陈文韬说道:“赵市长,家里只有茅台酒了!”

  赵德明一听,心里更加觉得沈千三的生活过得奢靡,居然喝酒都只喝茅台!

  有心想酒都不喝了,可想到沈千三的“才气”,自己又是来做客的,所谓的客随主便,他也不好过于强硬,只好强忍着没说什么。

  此时,沈千三已经拿了两瓶茅台酒过来。

  陈文韬连忙接过一瓶,笑着说道:“我来倒酒。”

  麻利的拧开瓶盖,先给赵德明满上一杯,然后给赵瀚宇和沈千三都倒上,最后才给自己倒了一杯。

  这个年代喝酒,还不流行一次性杯子,用的都是那种陶瓷的牛眼睛杯杯,一杯大约能装五钱酒。

  其实,喝酒就跟喝功夫茶一样。

  这种小杯更有氛围,既可以慢慢品,又不断的可以斟酒,极有互动性。不像后世,喝酒都用大杯,看起来是省下了斟酒的时间,实际上这样喝酒,除了碰杯敬酒之外,就难得有互动。

  互动,才是联络和增加感情的最好的方式。

  所以沈千三其实是喜欢用这种牛眼睛杯杯喝酒的。

  陈文韬倒完酒之后,身为主人,接下来就该他发话了。

  端起酒杯,先敬赵德明。

  沈千三说道:“欢迎赵市长来家里作客,我先敬你!”

  “多谢!”赵德明谦逊了一句,也举杯与沈千三碰了一下,然后两人同饮。

  另一边,陈文韬也与赵瀚宇碰杯。

  第一杯酒罢,就开始吃菜了。

  沈千三招呼赵德明,说道:“赵市长,请!”

  这个年代,招待客人通常会主动帮客人碗里夹菜,以示热情。

  不过沈千三没这个习惯,只招呼了一句。

  赵德明也早就迫不及待想尝尝沈千三做的菜味道到底如何,当即也不客气,应了一声,立即去夹了一块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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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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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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