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瞪了他一眼,笑着进门,和志远说话,“你们过来也不把小麦的礼物先带来。”
“妈,那你是送给小麦的,你自己带过来呀,我们有自己的礼物呢!掌珠都有!”志远振振有词地说。
“哦?”林清屏乐了,走到顾钧成身边去逗女儿,“掌珠送什么给姐姐了?”
掌珠哪里听得懂她说什么?只是听见熟悉的声音,感觉到熟悉的气息,十分愉悦,手舞足蹈咧着嘴笑。
“舅妈,掌珠送我这个了。”小麦跟林清屏很亲,马上黏过来,手心里躺着一颗小珍珠。
林清屏笑了,这不是志远从哪儿弄来的珍珠还能是谁?“那可太好了,让掌珠以后每年送你一颗,以后串成手串或者项链。”
“我有这个项链呢,舅妈。”小麦指指自己领口,是一串贝壳项链。
其实林清屏早就看见了,这肯定是志远送的呗!还是他自己打磨的呢!还在岛上的时候,这家伙就从自己这两年攒的贝壳库存里挑了一堆出来,一路都在打磨,昨天上午到找小圆脸,下午回来就在家里打孔串项链。
“真漂亮啊!”林清屏毫不吝啬的夸奖,“我们志远的手艺可太棒了!”
“嘿嘿。”小麦听了很高兴,女孩子就喜欢这些漂漂亮亮的东西。
“那舅妈的礼物是不是就俗气了?”林清屏送给小麦一个首饰礼盒,是一个黄金镯子,有点分量,但是是素圈。
多年以后,很是流行这种素圈,林清屏在一柜台黄金首饰里也挑了许久才挑中这个,这么小的小女孩,还是素圈好看。
小麦根本不懂贵不贵重,甚至没打开看,只礼貌又乖巧地“谢”过舅妈。
屋子里来的客人不少,程厂长一家子,钟晓晓母女,何前程他们四个,当然,卫中华带着宋秋云,何前程带着钱萍和钱萍的儿子。
他们都是从他乡来到首都,在首都无亲无故,这两年因为林清屏的关系,他们彼此倒成了彼此在首都最亲密的朋友,谁家有事都会聚一聚的。
顾有莲在厨房忙着,这会儿出来,见着林清屏便笑,“就等你了,来了就吃饭!赶紧的,都坐好吧!”
大家说说笑笑,正准备围着饭桌坐下,忽然一道身影窜到小麦身边,去抢小麦手里的首饰盒,同时,男孩的声音响起,“看看是什么!”
是钱萍的儿子。
小麦当然不愿意给他抢去,用力捏紧,两人拉扯之下,首饰盒竟然掉到了地上,盒子盖子是折叠的,直接摔开了。
这一打开,就是金光闪闪,十分耀眼。
“哦哟,这舅妈可真舍得!”程厂长妻子蒋丽萍笑着打趣。
众人也惊叹不已,但个个都是好意。
却把顾有莲吓着了,赶紧把首饰盒捡起来盖好,要还给林清屏,并连连道,“这太贵重了,太贵重了!她一个小孩子,哪里能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林清屏就不爱听这个话了,“小孩子怎么了?又不是给她现在戴的?都给她攒起来,每年都准备着,以后她长大了,要结婚,这就是嫁妆,不结婚,就给她戴着玩儿也好,留着傍身也好。”
顾有莲还是觉得受之有愧,“那也得长大再说啊,现在太小了,一个小姑娘家家的……”
“小姑娘怎么了?”林清屏就不爱听这话,“小姑娘就不能被尊重了?正因为是小姑娘,才更要精细着养。小麦拿着,别听你妈的,还跟我生分上了!”
顾有莲难为情地一笑,“那就谢谢舅妈。”
“谢谢舅妈。”小麦脸有些红,眼睛也是亮晶晶的。
“好了,吃饭吃饭。”林清屏笑着打趣,“我今天是客人,我就不干活了,你们自己去端菜。”
顾有莲都说她,“刚还说不生分呢,现在又是客人了。”
“我就是,我是你弟媳妇,来你家吃饭,你还好意思要我干活呢!”林清屏耍起了赖。
顾有莲被她说得噗嗤一笑。
一桌子人其实都是自己人,也没有什么女人干活男人坐等吃饭的习惯,大家七手八脚,一会儿就把饭菜都端来了。
小麦同学生日宴正式开始了,顾有莲端上来自己亲手做的蛋糕,写了“顾小麦生日快乐”的字。
是的,小麦改姓顾了。
做的水果奶油蛋糕,水果用的草莓。
这个时候,虽然草莓已经在北方有种植,但仍然是稀罕水果,价格贵得很,顾有莲爱女儿,才会在蛋糕上用这么多的草莓。
蛋糕端上来,顾有莲还学着从前林清屏在首都给孩子们过生日的样子,打算点上蜡烛,唱个生日歌,再让小麦许个愿的。
然而,就在她准备插蜡烛的时候,突然,一只手横空出来,抓向蛋糕上铺着的草莓,一抓抓走好几颗,蛋糕的形状就被破坏了。
大家都愣住了,完全没想到会有这一出。
而这只手的主人——钱萍那个儿子,却浑然不觉,只把草莓整颗整颗往嘴里塞。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顾有莲赶紧打圆场,笑道,“小孩子就是喜欢吃草莓啊,我们小麦也喜欢吃。”
志远的脸色就很不好了。
钱萍这时候也接话,笑着说,“是啊是啊,小孩子过生日嘛,就图个高兴。”
女儿生日,顾有莲不想节外生枝,笑着把蜡烛插上,点燃,然后对小麦说,“来,小麦,许个愿。”
话音刚落,只见钱萍儿子探出身体,趴在桌子上,对着蛋糕一顿好吹,把所有蜡烛都吹熄了,然后,又拿了三颗草莓。
顾有莲的神情已经有些不好看了,但碍于何前程的面子,不好说什么。
志远却终于忍不住了,“大家都没开始吃,小麦是小寿星,也没开始吃,你怎么就动手了?太没礼貌了吧?”毣趣阅
钱萍听了,脸上有些挂不住,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小屁孩来教训人?言语间便有些阴阳怪气起来,“小孩子嘛,先吃有什么?再说了,这不都是自己人吗?自己人之间没什么斤斤计较的,我们都随意惯了,你是外来的,你不知道。”
志远可就不乐意了,他逻辑清楚得很,“第一,我不是外来的,我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很多年,这是我亲姑姑的家,小麦是我的亲妹妹!第二……”
志远看着钱萍儿子,“他还小吗?他比小麦还高!他没上学?学校没教他尊老爱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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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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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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