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腿的肯定跑不过四条腿的,罗克本来想用一个帅气的飞扑将劫匪拿下,但是考虑到身上的新衣服,罗克还是使用简单的方式。
就在两轮马车刚刚追上劫匪的时候,罗克站在马车上飞出一脚,直接将狂奔的劫匪踹飞。
这一脚踹得有点狠,正在狂奔中的劫匪没有注意越来越近的马车,毕竟警察是不可能雇佣马车抓贼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被当场抓获,这起案件就会成为无头悬案,警察根本破不了案,别说是一个小小的抢劫案,就算是更严重的杀人案,警察也不可能命案必破。
是的,这年头警察的效率就是这么低,罗克不知道这年头的警察破案率是多少,但肯定是在百分之十以下,也就是说,每十起案件,大概只有一起能结案,剩下的都形成卷宗堆在档案室里。
开普敦警察局的档案室一共有三个房间,没有破获的案件堆积如山,单单是索引就装满了一柜子。
毫无防备的劫匪被一脚踹飞,他的身体就像是一头被火车撞飞的野牛,重重砸在路边的石墙上,然后沿着石墙瘫倒在地。
罗克跳下车,检查下已经陷入深度昏迷的劫匪,然后捡起劫匪手边的女式手包,轻轻弹掉上面沾染的些许灰尘。
“谢谢你,警官。”女孩终于气喘吁吁的追上来,她的头上戴着白色的面纱,身上穿着一件样式繁复的白色长裙,手上的手套直接把整个胳膊装起来,虽然女孩没有佩戴饰品,但还是能看出这应该是一位小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身边没有随从。
别误会,这里的“小姐”就是那种大户人家的小姐,而不是红灯区卖笑的野莺。
“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很高兴为你服务,希望你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去警察局做一个笔录。”罗克语言得体,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只要没有冒犯到罗克,罗克都会给予应有的尊重。
“我现在就有空——他不会死了吧?”女孩眼里好像有星星在闪烁,如果是普通警察,女孩未必会这么配合,但是面对一位刚刚帮助过自己,而且衣着得体的绅士,女孩们总是会下意识的降低底线。
“不会,只是昏迷,他罪有应得。”罗克对于罪犯没有丝毫怜悯,甚至在罗克看来,对于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要用最严厉的方式惩罚,罗克不喜欢英国人,但是对英国人在这一点上的做法很赞成。
当然了,罗克赞成的是这个年代英国人对于犯罪行为的态度,在开普敦,英国人对待犯罪行为从不手软,哪怕只是盗窃,英国人也会把罪犯扔到罗本岛,有没有本事活到刑期结束要看造化,这和二十一世纪的英国人是天壤之别。
二十一世纪的英国——
不提也罢,罗克上辈子只知道两个地名,一个叫特尔福德,一个叫罗瑟勒姆,但是罗克相信,英国所谓的“魔窟”,绝对不止这两个,这两个只是因为被人发现,所以才臭名昭著。
既然女孩愿意去警局做笔录,罗克就请女孩坐上马车,顺手把仍在昏迷的劫匪扔到马车后的行李架上,然后坐在女孩身边。
“警察先生,你是罗马人?”女孩对罗克非常好奇,很多白人也是黑头发,大部分是罗马后裔。
和一般的东方人相比,罗克的面部更加立体化,也就是所谓的“雕塑感”,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才会让女孩认为罗克是罗马后裔。
“不是,我是华人。”罗克义正言辞,罗马都已经亡国了,还不如我大清呢,没有什么值得冒充的。ßĨQÚbu.net
“那你一定是贵族!”女孩斩钉截铁,不接受罗克的其他说法,她应该不会想到,如果是贵族,怎么可能在警察局当警察哦。
这个解释是正常的,一般人的印象中,贵族应该接受较高程度的教育,个人仪态一丝不苟,待人接物礼仪周到,对待弱者悲天悯人,总之,贵族符合女孩们对白马王子的所有定义。
对此,罗克只是笑笑不解释,虽然罗克出身平民家庭,但是如果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衡量,那罗克还真可以被划归贵族行列。
很简单的原因,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按照级别来说,就跟清国的国子监差不多,清国的国子监培养的可都是预备官员,毕了业就是官身,妥妥的特权阶层。
来到警察局,罗克安排人把仍然昏迷不醒的劫匪扔进囚室,然后安排人带女孩去做笔录,刚准备离开警察局,正好碰上要下班的亨利。
“洛——洛克?”亨利好像是在办公室睡了一上午,不知道脸压着什么东西,被压出一个奇怪的图形,头发也有点散乱,当然亨利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亨利瞠目结舌看着衣冠楚楚的罗克,很明显没想到罗克穿上正装,居然会这么“正”。
“今天不是休息日吗?”罗克很好奇,亨利从来都不是勤奋的人,别说休息日,工作日亨利也是惯常的迟到早退。
“洛克你居然会穿礼服——不对,我是说,你居然能穿礼服——也不对,我其实是想说,你居然有礼服——”亨利语无伦次,不知道是想跟罗克说什么。
“你想说什么?现在是下班时间,我这么穿不是很正常?”罗克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管天管地管不着那啥,你管我下班时间穿什么呢,只要不上街裸奔就行。
“是很正常——”亨利还没有想明白,把帽子夹在胳肢窝里,用力挠了挠头,头发顿时更乱了:“过几天总督要举行一个晚宴,督查叫我来,让咱们突击队负责晚宴的安保,我正头疼呢,你来了正好,你去想办法。”
总督的晚宴!
怪不得亨利在办公室愁的睡觉,总督举行的晚宴,警察肯定不能出现,那会影响到那些赴宴的大人物的心情。
但是安保人员又不可或缺,值此多事之秋,谁都不能保证开普敦还有没有叛乱分子,亨利刚才正在发愁这个问题。
现在问题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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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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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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