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历史小说 > 重生南非当警察 > 第七十五章 短矛
  下雨的夜晚,两个人躲在镇子外的大树下抽烟,只有一个解释,这两个人是哨兵,镇子里有某个值得他们守护的大人物,大雨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这样的夜里,他们不认为会有远征军来袭,所以他们放松了警惕。

  发现哨兵的第一时间,罗克就示意全队停下来。

  “怎么了?”在泥地里挣扎的亨利就像个不倒翁,歪歪斜斜来到罗克身边。

  “前面的大树下有哨兵。”罗克冥思苦想,要在不引起其他人注意的情况下干掉哨兵,需要一定的技术,罗克自问做不到。

  “没准是咱们的人。”亨利还有侥幸心理。

  “别傻了,如果是咱们的人,这么大的雨,哨兵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罗克不客气,事实上,英国远征军在布尔战争中的表现就是不如布尔联军。

  “那还等什么?干掉他们!”亨利杀气腾腾,所有的布尔人,现在在亨利看来,都是一张张飞舞的支票。

  “你疯了——”罗克压下亨利已经抬起的枪口,用下巴向镇子示意:“这么大的雨还有尽职尽责的哨兵,镇子里一定有大鱼,你和安东带人绕过去,在镇子另一侧布置机枪阵地,我从这边进攻,看看这一次咱们能赚多少。”

  不止亨利是财迷,罗克也是,没有谁会跟英镑过不去。

  “好主意,等着我的信号。”亨利同意罗克的计划。

  这也是最稳妥的方式,如果镇子里真的有大人物,那么只要战斗打响,镇子里的大人物第一反应会是马上逃走,而不是就地组织反击,因为谁都不知道,雨夜里会有多少远征军来袭,所以逃走才是第一选项,到时候,亨利他们只需要守株待兔就行了。

  “你怎么给我信号,用重机枪打个摩斯电码?那还怎么抓人?布置好机枪阵地之后你就等着,我会在凌晨发动进攻,把人从镇子里赶出去。”还好罗克有怀表,高科技真是好东西。

  “你简直就是天才!”亨利背罗克彻底折服,这都什么人啊,华勇营的训练这么高端吗!

  看着亨利一行人消失在雨夜里,罗克抬手把李德叫过来:“看到镇子外的那棵大树了吗?大树下有两个布尔游击队哨兵,我要无声无息的解决他们,咱们的人里,谁能做到?”ßĨQÚbu.net

  罗克自问自己做不到,那么就要群策群力,华裔警察中多能人异士,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摸哨——让高德兄弟去啊,他们以前是猎户,最擅长干这个。”李德果然有办法。

  确实擅长,罗克把高德、高登兄弟叫过来,说明情况之后,高德、高登连连点头,高德反手从帆布口袋里掏出两把精钢短矛。

  “你们还带这玩意儿?”罗克简直惊讶,警察局给警察们配发了韦伯利左轮手枪和李·恩菲尔德步枪,这俩居然还自备武器,真是专业人士。

  “头,我和我兄弟想着,平日里没准能打个兔子什么的,给兄弟们开个小灶。”高德随手脱雨衣,又脱掉脚上的翻毛皮鞋。

  罗克马上就对高德两兄弟充满信心,果然是职业的,脱掉雨衣是为了行动方便,脱掉皮鞋是为了悄无声息的接近,不是老手,根本注意不到这些。

  “等等,咱们一起去。”罗克要跟高德、高登一起去,确认那两个人是布尔联军的哨兵,而且罗克还担心会有第三个哨兵存在,多一个人,多一份保障。

  其实也没必要这么小心,雨夜里,些许微弱的声音全都被风雨声掩盖,十米之外基本上看不到人,罗克和高德、高登小心翼翼往前摸,一直到能听到两名哨兵闲聊的声音。

  听不懂!

  但是罗克能听出来,哨兵使用的是荷兰语。

  虽然荷兰语和英语是两种语言,但是荷兰语是介于同属日耳曼语族的德语和英语之间,比任何一种语言都更接近英语。

  确定是布尔人就好,罗克向高德、高登点点头,高德和高登每人手持一柄精钢短矛,弯着腰向两名哨兵靠近。

  绵绵细雨中,罗克只看到寒光一闪,都没有听到声音,两名哨兵就被击倒在地。

  不算击倒在地,高德的短矛用的绝对稳、准、狠,短矛直接穿透哨兵的脖子,把哨兵钉在身后的大树上,哨兵“赫赫”喘息着用力抓住矛柄,想把短矛从自己的脖子里拔出来,但是鲜血像开了闸的水龙头一样涌出来,哨兵慢慢静止不动。

  “干得好!”罗克心如止水,上前检查死去的哨兵。

  确实是布尔人,他们的身材比普通英国人更高大,装备比较落后,远征军已经装备了李·恩菲尔德,这两个人的步枪一支是马蒂尼·亨利,还有一支是温彻斯特M1873,肯定是布尔人无疑。

  马蒂尼·亨利步枪,或许还有英军使用,使用温彻斯特M1873的肯定是布尔人,这种枪虽然射速比较快,但是因为使用手枪子弹,所以装药少,射程近,不会有英军选择这种武器。

  “干得漂亮!”罗克不吝夸奖,高德、高登笑逐颜开,他们都是第一批来到开普敦的老兵,打猎这门手艺在开普敦没用,来到奥兰治自由邦总算是大放异彩,只要抱紧罗克的大腿,未来可期!

  “抓紧时间吃点东西,到凌晨咱们就这么摸过去,如果被人发现就正面强攻,里德,保护好你的炸药包,千万不要受潮。”罗克信心满满,以有心算无心,镇子里的那只大鱼,罗克吃定了。

  雨夜确实是难捱,但是为了赢得胜利,罗克只能选择在雨夜里等待。

  终于,天边开始露出鱼肚白,整整下了一夜的大雨也终于停息,罗克看一眼还笼罩在晨雾中的小镇,悄无声息的向突击队员们下达攻击命令。

  大雨确实是最大程度麻痹了布尔人的警觉,罗克他们顺利进入镇子,这表明布尔人只在镇外放了两个哨兵,连个暗哨都没有安排。

  但是顺利也就到此为止,毕竟不是专业的特种部队,罗克他们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对镇子里的情况没有足够的了解,高德刚刚试图打开第一座房子的院门,院子里的狗马上就开始狂叫。

  真是狗东西!

  那就强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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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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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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