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活了三千多年的阮媚第一次遇见吸血鬼,可到底也算是同类了,对于传说中该隐的后裔们,阮媚也是早就有所耳闻的。据她所知,这种能进化出翅膀的吸血鬼,可都是吸血鬼中的大咖。
真是意外呵!她居然在聿城的醉邂逅到了这种传说中的生物。
坊间有云,我泱泱大中华,乃吸血鬼之禁地。
阮媚一直觉得,这是史上最可笑的荒诞传闻之一。
之所以会有这种传闻,在她看来,原因有二,首先是信仰上有冲突,而道佛两家多的是驱魔祛鬼的法术,且高手多在民间,防不胜防;其次当然还是因为吸血鬼自身的致命缺陷所造成的误会。
众所周知,吸血鬼最怕的就是阳光,而在那些欠发达的时代,旅行往往只是冒险家们的事业,普罗大众们信奉的则是:旅行有风险,出门须谨慎。必须活在黑暗里、必须吸食活人鲜血的吸血鬼们,又怎么可能忍受得了长途跋涉的危险旅程,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未知国度呢?
然而现在,时代不同了,人鬼都一样。赶上这连火箭都满天飞的变态年代,该隐再也不担心子孙们的旅行了。不过就一地球村而已,想去哪儿还不是嗖地就去哪儿了?soeasy!
这不?长着翅膀的吸血鬼先生就远渡重洋来到了我泱泱大中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真心不乐。
跟这种鬼佬,实在是木有交集呵。
看她电眼勾魂,围在她左右两侧的男人们也都忍不住望向新来的这位鬼佬。也是这番眷顾,才让安德鲁克利兹发现了与他近在咫尺的女鬼。
乍然相对,亲王殿下不禁微微错愕。
这抹不易察觉的微弱表情,还是被阮媚牢牢地抓在了眼里,面上不动声sè,心里却已噌地冒起一缕预示危险的小火苗来:果然,被识破了。
让她预感到危险的可不是这个。大家都是鬼,且是在老娘的主场,不欺生那都是客气的了,还怕你个外来货?!
只是这货一脸cāo蛋的表情很微妙呵,难道之前就见过自己?
可近来她都深居简出,把自己熬得这么憔悴都快形神俱灭了!哪儿有机会邂逅这位吸血鬼先生?
今天午后——
就像一道闪电劈进了她的脑海里,照亮了她那时的记忆,她依稀看见围观的人群中就有这位酷帅的吸血鬼先生,在他身边还有位黑发的女老外……
想不到这么快就又见面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呵。
迎着他的视线,阮媚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着他,唇角微抿,冲他似笑非笑。
安德鲁克利兹礼貌地向她一颔首,也回了个微笑。
却不料,阮媚已轻飘飘地收回了水灵灵的眼光,扭身将座下的台椅旋转了180度,面向灯光交汇闪烁的舞池,而双肘支在背后的台上。这撩人的坐姿,让她e罩杯的胸器以一道优美的饱满曲线傲慢地凸显出来,再配着她优雅交叠的黑丝美腿,加之小腰一握,当真是xing感又妩媚,极具诱惑。
出来抓丁的阮媚,已换了行头,一袭黑sè蕾丝的紧身裙超迷你,将她完美的s身材展露无遗,裹在她肩上的狐狸围脖雪白无杂质,更为她添了几许雍容华贵,妥妥的是款白富美。
从她袅娜地现了身,霸气地在台一落座,就立刻吸引了一众的帅哥萌叔,有人宁愿站着,也想要往她身边凑得更近点儿,全然不知死活。
没想到,白富美更属意洋帅哥,把他们一众人等全部视为背景,毫无障碍地向那边频频放电。在洋帅哥跟她很绅士地回应之时,她却傲娇地无视了,且摆出这么诱惑的姿势来展现好身材,这是要上演攻心计的节奏呵。
不料洋帅哥很煞风景,一付无动于衷的反应,回头继续地品他的酒。
亲王殿下当然是心知肚明,知道这位美丽的东方女鬼对他可没有这些看客们所期望的那份心思,她早已看穿了他的身份。
这让安德鲁克利兹暗暗懊恼。
他得承认,进入这个混合了酒jing和夹杂着各sè香水味的体息的狂欢地,他的嗅觉降低了灵敏度,他没能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与他相距不足五英尺的这位鬼魂。
可即使注意到又怎样呢?难道掉头回避?
想到这点,安德鲁克利兹就愈加气恼。
他堂堂的一城之主,居然沦落到了这步田地!
完全就像一只丧家之犬。
而造成今天这局面的罪魁祸首就是雷蒙。
若换在以往,安德鲁克利兹早一手杖上去敲碎他的头了,但各种制约xing让他不得不瞻前顾后,如今一步步走下来,事态的发展,已经连他自己都觉得越来越被动了。
如果不压榨出这窃贼的最后一滴血来,他绝不会轻易放他去炼狱。
想着这些的亲王殿下,狠狠地吞下一大口的酒,不禁流露出一脸悻悻然的表情。
面向舞池而坐的阮媚嫣然而笑。
她虽然没有读心术那么变态的本事,可她的眼力绝对无敌,只要她愿意,此刻这整个醉都可以成为全透明的,没有秘密可以瞒得过她的火眼金睛。
而且,她能感觉到,吸血鬼先生是准备喝完他杯中的加冰威士忌后就要走人的。
阮媚脸上的笑容更妖媚了,在泛着玫瑰红的迷离灯光的映照下,她原本已经很憔悴了的小脸儿依然那么鲜嫩可爱。
毕竟是才十九岁的妹子,纵使是憔悴,那也是青的憔悴,绝不会有老气横秋之态。
也不会有人能看出她其实已经快要虚脱没了。
这会儿,阮媚已无所谓了。只要赶在十二个时辰内采补,她还是能够保住这具皮相的,只是气sè不会恢复得有多好而已,但这也就足够了。
对她来说,这简直是天赐良机。
否则,等郭可奇一觉醒来,见她又貌美如花了,还不得吓着?
阮媚笑眯眯地收回双肘,将台椅旋转了回来,从搁在腿上的手包里取出钞票来付了酒钱,跟帅气的酒保打声招呼,起身走了。
可没走两步,一个瘦长男生一阵风样的奔到了她面前:“阿男!”
阮媚不由得火冒三丈,站定脚步,不耐烦瞪着这个拦路的程咬金。穿着一件灰sè薄毛衫,喷着一口酒气的瘦长男生,虽然把之前的长刘海碎发理成了个圆寸,但阮媚还是认得出,张亚男生前的男朋友,阿诚。
“阿男——”奔上来的阿诚伸着手就要抓她,阮媚扬起手中的手包狠狠地拦开了他手,一边笑眯眯地说:“帅哥,你又认错人了哦,拜~”
这回的阿诚,尽管也喝了酒,可要比上回清醒很多,表现得也理智得多。他急切地拦上前,伸着的双手既像是要阻拦她、又像是要拥抱她,一边陪着笑说:“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是阿男,但你真的跟阿男长得太像了!阿男是我女朋友,半年前她出车祸了,还是我去认的尸,我当然都知道,可我每次看见你我就像又看见她活回来了一样!上次我喝醉了,不好意思,我跟你道歉,对不起哦——”
“没事儿,”阮媚冲他笑了笑,大度地说:“都过去了,别放在心上。人死不能复生,”这真他妈的是鬼话!阮媚呵呵地笑了,安慰了他两句:“还是节哀,你这么年轻,好ri子在后头呢,帅哥,你会遇上更好的妹子的。”
见她要走,阿诚又急了,赶紧拦住她,问:“能留个联系方式吗?——”
“不能。”阮媚干脆地拒绝了。她笑眯眯地说:“跟你直接说了,我老公是混黑社会的,你若是不想死,就离我越远越好,ok?”
阿诚果然被吓住了。
上回酒醒后,他听小伙伴们说了,这个跟张亚男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她女儿在青天白ri之下就被人给绑了……biqubu.net
如果不是有这层背景,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情?!
看他目瞪口呆的石化在原地,阮媚笑着冲他晃了晃手中的手包,拜了一声,扭着小腰走了。
阮媚没乘电梯,而是走了楼梯,在寂静无息的楼梯间内,化做了一道凡人肉眼不见的黑雾。
这一点,她可绝对胜过那个长翅膀的吸血鬼。
老娘能隐形,你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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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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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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