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韵一路疾奔跑到校门附近,远远的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铁门外,心里一酸,眼窝发热。
爸爸真的来看她了!
记得在中学的时候,爸爸有一次去学校,被同学奚落嘲笑残废,爸爸怕给她丢脸,后来再不肯到学校找她。
这一次爸爸会来县城,也不知他背地里费了多少力气才说服他自己,鼓足勇气迈出这一步。
父爱,如山,沉默无言。
想到这些年父女相依为命,想到爸爸为送她读书做出的努力,乐韵不知不觉站住,定定看着那个身影,喉咙发硬,鼻头也酸酸的。
“乐……”乐爸喊了两声,见孩子站住,顿时哑了声,那挺直的脊梁不由得又弯了下去,心里满是愧疚,别人家的父母在高考前不是接送孩子就是每周来看,他因为身体上的缺陷,三年没敢来看乐乐一回。
不是他不想来,是怕别人看见他嘲笑乐乐,他的乐乐从不会嫌弃他,就算别人嘲笑他,骂他,乐乐只会维护他,跟别人打架,跟别人对骂,从没有埋怨过他一句。
他的小棉袄太贴心,太懂事,让人心疼。
乐爸的心跟刀扎似的,都是他没用,不能为孩子撑起一片天。
乐韵呆呆了站几十秒,思绪回笼,一口气冲到侧门前,看到爸爸眼里还有没来得及掩饰住的忧伤,急切的叫:“爸爸,真是你来了,我以为老师骗我呢。”
“乐乐。”看到女儿的笑脸,乐爸阴暗的心空一时阳光普照,万里无云,就知道他的小棉袄看见他会开心的。
门卫啥也不说,打开门卫室的门让乐小同学出学校。
道了一声谢,乐韵跑出门卫室,看到爸爸走过来,快步跑过去扶住他,甩去心里的酸楚,欢快的笑:“老爹,你今天怎么没上班?”
“今天是乐乐生日啊,老爸向老板请假来看看爸爸的贴身小棉袄。”乐爸笑容绽开,和眼角过早出现的鱼尾纹一起荡漾。
“老爸,我的生日年年有啦,不用这么重视,你请一天假,三十块全勤就没了,一个月早起晚归又白累哪。”乐韵搀扶住爸爸,心里暖暖的,窝心的感觉让她想流泪,却强忍住了,她不哭,要快快乐乐的陪爸爸去吃饭。
“全勤哪有我的小棉袄重要,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家小乐乐十四岁喽,以后不再是儿童啦。乐乐,我帮你煮了鸡蛋,要不要先送回宿舍?”
“不回宿舍了,难走得很,爸,鸡蛋你怎么不留着自己吃,我在学校吃得好睡得好,你天天上班,要补充营养。背包我来背,我们先去吃饭,上次来时你家小棉袄赚了钱,今天作东请老爹搓一顿。”
背包被女儿抢走,乐爸顺着她,近距离打量孩子,越看越惊诧,他家清苦,没有给小棉袄买补品,小棉袄没有营养不良,反而越长越嫩,小脸蛋红朴朴的,整个人跟水葱似的。
看着孩子的灿烂笑容,他的心也跟着年青好几岁,笑着打趣:“小棉袄,今天笑得这么甜,是不是晁小帅哥给你打电话了。”ßĨQÚbu.net
“爸,你别逗了,晁哥哥每个月跟我通一次电话,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就是看见爸爸开心喽。”
“对头,你家小棉袄是不是很有良心?”
“我家小乐乐是最有良心的,谁敢说我的贴心小棉袄没良心,乐乐上去打死他……”
门卫听着一对父女说说笑笑,相扶着慢慢走远,心头说不出的感动,在这儿女都是小皇帝小女王的年代,这样亲密无间的父女好难见到。
夏季的阳光洒在地上,温温热热的,街上的早市散了,不再是人流如织,三三两两的人们来来往往,街道又不致于冷清。
乐爸怕因自己的到来耽误女儿时间,总想赶紧找个地方吃完饭,他回家,让孩子回校复习。
乐韵兴奋的拖着老爸“找”吃饭的地方,稍高档的地方嫌贵,路边摊又怕不卫生,一路转悠,时而转进铺子里去逛逛,于是,某爸瘪瘪的背包慢慢鼓起一个包。
逛到日上中天的正晌午,父女俩进一家快餐店,点四个小炒,坐等上菜,很快四个菜出炉,乐韵从背包里找出老爸带来的鸡蛋,剥了六个,一人三只。
自家孩子吃得欢,乐爸心里堵堵的,特别的心疼,乐乐投错了胎啊,但凡投个稍好点的人家,必定是被捧在掌心的宝,投胎成他的姑娘,被逼得过早的早熟、懂事,才十几岁已像个小大人。
这一餐饭,乐爸吃得很甜,也吃得很酸,酸酸甜甜在心间涌动,让一条汉子偷偷的抹了好几次眼角。
乐韵很想陪老爸在县城逛几圈,乐爸怕耽误孩子复习时间,以怕误车点为由拒绝,从县城回乡里的车只两趟,一趟一点半,一趟二点半,第一趟是赶不上的,赶第二趟。
到车站买好票,乐爸往女儿里塞进四百块钱,他想买个蛋糕给孩子过生,路上被女儿拖着不让买,他只好给钱给她自己高考加餐,乐韵拗不过还是接了,翻开背包给老爸看,告诉他是什么。
“哟,小棉袄,你当我们乡街上没蕃茄?”乐爸看着一大包红艳艳的西红柿,被逗乐了,小棉袄从县城让他带这玩意儿,是不是觉得县城的蕃茄长得个头好?
“这个是我特意去找来孝敬你的,老爸,我很严肃的告诉你啊,你可不能散给别人吃,我最多能接受你给凤婶子两个吃吃,你给其他人的话,我会伤心的。”
乐韵随手拿一个给老爸,这些是她偷偷从空间里转移出来的产品,好吃得不得了,别人,她坚决不给。
乐爸将信将疑的接过咬一口,当即就震惊了,这味道,绝了!
西红柿被咬,一股清甜的香气散开,引得候车室内的人忍不住流口水,个个盯着乐爸,眼神如狼似虎。
“好吃!再来一个。”乐爸干掉一个红果子,感觉还想吃,主动去摸一个,刚想啃,听到有人问:“吃西红柿的兄弟啊,能不能匀个给我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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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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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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