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言情小说 > 魔眼小神医 > 第二十八章 你们像一家人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无论曾经相处得融洽也好,不合睦也好,高考一过,大家各归各家,各找各妈。

  杜妙姝本身住县城,她的父母到学校接孩子,杜同学临走抱着乐小同学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离别之苦,被乐同学连推带搡的推给杜爸杜妈领走。

  平静的在学校住了最后一晚,乐韵第二天一早起床,拎行李,离校回家。

  无人送别,也无人同行,她一个人就那么清淡的离开,就如当年她自己到学校报道一样,没有伤感,也没有恋恋不舍,三年中好的也好,坏的经历也好,都成了过去,人,应该向前看。

  她本来想去看看李爷爷的,行李太多,提着不方便,决定先回家,当然没忘打电话致以端午节的问候。

  房县辖12镇7个乡,乐同学出生于最偏远的九稻乡,从县里去九稻的最早一趟长途车八点始发,如果赶不上点儿,那就得等九点半的一趟,乐韵不到七点就起床,到汽车站还不到七点半,买票再去吃早餐,等到点上车。

  同乡有三十几个学生在县城几所高中读高三,早上也有人和乐同学一样赶早车的人,乐韵回到车上,发现张婧也赶同趟车回家,好在一个坐最前面,一个坐靠后的地方,没什么交集。

  九稻离县城一百五十多公里,汽车摇晃三个多小时,将近十一点半才到乡里,。

  6月9日,端午节。

  端午是个大节,也是农村最传统的节气之一,家家户户过节,空气里处处飘荡着粽子香味,还有艾叶菖蒲的味道。

  车子在乡里露天场地停车,乐韵不想与张婧打照面,从前门下车,她有一只拖杆箱,一只大编织袋行李包,一只背包,装有洗涮用品的桶,全塞得鼓鼓满满的,搬着上下车不方便,分两次搬。

  “乐乐,乐乐-”乐同学拎下一只大编织行李袋转身去拖行李箱时,一个皮肤黝黑、三十多岁的女人开着一辆最适合老年人代步的电动小三轮车到汽车前头,一边喊一边刹车下地。

  听到熟悉的声音,刚一脚踩到汽车门阶梯的乐韵,收回脚望过去:“凤婶,你今天还出街啊?”

  乐小同学叫“凤婶”的妇女是她家邻居,本名周秋凤,家里有兄弟两人,周家哥哥和乐爸同岁,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发小,周秋凤比她哥少三岁,她二十四岁出嫁,因为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回娘家,村里小辈们一般都叫她凤婶或凤婶子。

  周秋凤高一米五七,因常年劳动,晒得皮肤黝黑,头发用发网挽成髻,穿黑色七分裤,短袖休闲衫,浑身洋溢着健康的美。

  每逢圩日,她常来街上摆摊卖些自种的小菜或者应季农家产品,做生意一贯落落大方,为人爽朗,称头够,也不爱斤斤计较,生意很好,一般每次出街比别人早收摊。M.ßĨQÚbu.net

  张婧从门下车,听到周秋凤的喊话,朝车头方向望了望,气呼呼的转头,周秋凤的老娘是张家人,然周家宁愿跟乐家好也不太跟她家往来,她是不敢跟周秋凤叫板,因为后者可不是省油的灯,若急了人,耍起泼来十分蛮横泼辣。

  “我今天来卖点菖莆艾草,刚收摊,顺便来看看你有没回。还有什么东西没搬下来?”周秋凤三步作两步到汽车门边自己就往车上跑。

  乡下人少,不像城里天天热闹,逢圩日才会货满街,逢3、6、9是九稻乡的圩日,端午这天正是圩日。

  农村端午有在门口挂菖莆艾草和桃枝三样扎起来的僻邪吉物,每年端午很多人采菖莆艾草扎束卖。

  乐韵咧开嘴笑得眼睛亮晶晶的,她才不相信凤婶子现在才收摊呢,凤婶子是特意等着汽车到站,来将她“顺便”捎回去。

  售票员常年跑九稻线,也认识得乐小同学,将她没搬下去的拉杆箱和桶递给周秋凤。

  周秋凤提东西下车,拎回小三轮车上放好,又快步去抢过乐韵准备提的大编织行李包:“东西这么重,你这么瘦的小身板怎么搬回来的哟。”

  “凤婶,我没那么弱。”乐韵跟在后面,放好行李包,手脚利索的爬上三轮车的车厢。

  周秋凤风风火火的开车回她们的家——梅子井村,至于张婧,她有看到,但是,她选择性的当没看见,所以不会因顺路就把张婧也捡回去。

  梅子井村有时也被人简称梅村,属乡直辖四村中的一个自然村,在乡的最边缘,共约五百人口。

  人人想赶回家过端午,当天的圩市散得早,大街也没了多少人,摆摊的也在收摊准备回家,路上不堵。

  电动小三轮车嘟嘟忽忽的穿过街,转进大巷过小巷,一阵七拐八弯,晃晃荡荡的回到梅村。

  乐家住在村东边,周秋凤开着小三轮车,沿村里的水泥硬化路直奔东边,刚走到村中央,遇上张婧妈妈吴嫂子开着电摩车过来,相互让路时,吴嫂子大声说话:“秋凤啊,你又去接乐乐了啊,莫说别人,就是我也快以为你们是一家人。”

  “嫂子说什么话呢,远亲不如近邻,我上街卖货顺便捎带一下小乐乐也没什么啊,我没看见你家张婧,看见了的话我也一样会捎带回来,反正回来都是空车,捎一两个小孩子又不会累着人。”

  吴家嫂子张嘴就是刻薄话,周秋凤心里不喜,立即就还了一句。

  “噫,你没看见我家小婧?她看到你呢,刚打电话叫我去接。”吴嫂子没讨到好,立即又变了话

  潜意思就是:你睁眼说瞎话。

  “我怎么没看见人?”周秋凤做顿悟状:“哎,吴嫂子,你家张婧也真是的,她跟乐乐不太合得来,怎么连看我也不顺眼,不肯喊我,叫我一声的话,我一起捎回来不就是了,也不用吴嫂子你多跑路。”

  这到头来还成了自己孩子的不是?吴嫂子被呛得哑口无言,也不耍嘴皮子,开着电摩去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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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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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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