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家有田地,因乐爸干不了重活,自乐爷爷去世,乐奶奶作主将田地交由周家租种,只留下屋前屋后的园和在村子边的一块地。
除了划出来种青菜豆角等蔬菜的范围,乐家父女将园地全种上苞谷,在间种些辣椒、茄子等等,即方便管理又节省地,地里大部分间种红薯。
苞谷养鸡,红薯吗,等农历六、七月买只猪崽回来,先喂红薯藤,再喂红薯,到过年杀过年猪,少说也有百多斤,即有肉过年,也可以卖去部分存点钱。
乐爸这几周趁周末将村外的地种满红薯苗,屋前的园也差不多栽满,只余屋后的园地。
被自家孩子说得不好意思的乐爸,逃也似的逃去后园,落后面的乐韵利落的换上长袖衣服,脱去凉鞋换上一双胶鞋,叮叮咚咚的溜去屋后园地干活,为了老爸的面子,她没再揪着问题不放。
今年春初风调雨顺,苞谷长势喜人,根正杆壮,头顶开始抽花,半中腰的玉米蕙也长成了形,等下个月六月试新节就能吃上嫩玉米。
玉米叶子青绿可人,风吹来,玉米苗向一个方向倾伏再起来,像波浪一样的荡动,一股清鲜的芳香味随风散开,满满的是盛世田园的味道。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乐韵很小开始就会跟在大人屁股后面帮干活,这么多年除了梨田,其他的事全难不倒她,在家能下厨房,下地懂农活,读书能拿奖学金,标准的新时代全能手。
到园里,乐小同学从老爹手里夺过锄头刨坑,经过两次洗筋伐髓,身轻体盈,苞谷行间穿来穿去,灵巧得连片苞谷叶都没绊断,她干起活也不觉得累,就像机械人似的,如旋风从地的这一头到那头,刨好坑,回头再去插薯苗。
乐爸右手拿薯苗和夹拐,用左手插藤,练了多年,手速并不比正常人慢,只因要移动拐杖又要小心不绊撞到玉米苗,总体而言就影响他的工作速度。
乐爸一边干活一边观察女儿,越看越纳闷,他家小棉袄今天像打了鸡血似的,速度好快,是不是因为又长一岁,所以力气和行动速度也跟着加倍长?
心里感觉怪异,他也没问,反正是好事不是坏事,再说,女孩子不像男孩子,女孩子总会有小秘密,不该问的他一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如他知道有位晁家帅哥跟他小棉袄保持联系,换别人家长只怕早就当孩子在早恋,天天耳提面命、三申五令的给孩子上思想课,他就没有干涉他姑娘的交友自由,他相信孩子会处理和朋友的关系。
所以比较起来,乐爸是相当通情达理,十分开明的父亲,不会对孩子的事指手画脚,不会对孩子的决定横加干涉,他尊重孩子。
劳动是件快乐的事,父女俩花了不到一个半钟,将屋后的园地栽满薯苗,愉快的收工。biqubu.net
薯苗栽种到地里大概要等七天到半个月长出新芽,当新芽新枝长到几寸长,再追加肥料,帮它们把根兜垒起来让它有地方结茎块,以后除了适时翻藤除草,不用经常操心管理。
到收工时,乐小同学跑去边沿撬了两把桥葱,乐巅巅的跑回家,到屋前的压水机旁清洗。
乐爸回家换去沾满泥的鞋,趁孩子在洗桥葱,回房找出红花油,挽起裤管擦小腿,他的右小腿每到阴雨天气就会犯风湿痛,尤其是春夏季最频繁。
他刚擦几下药水,听到敲门声,忙匆匆的将药藏起来,再挪去开门。
乐父住家里左边一侧两间房的外间,后间做客房,乐韵住右侧最外面一间,里面那间放冰箱和当储存室,放玉米和谷子等,如果客多,也可以临时再开铺。
乐韵闻到红花油的气味就知道老爸在干什么,看到门开后老爸一脸小心翼翼,虎着脸:“老爸,腿又痛了是不是?为什么不说?”
“没有,就是有点酸,我擦了药就没事。”乐爸坚决否认,他敢承认,他家乐乐估计会将所有活全抢去,不会让他再下地。
“老爸,去外面坐着,我帮你按摩一下。”乐韵才不会相信,直接进房间去翻衣柜里的抽屉。
乐父的房间很简单,老式的架子床,一个九十代流行的手工制衣柜,还有两张那个年代的旧书桌,家具老旧,收拾得整整齐齐,打扫得干干净净。
“不用了,我没事儿。”乐爸坚持己见,转眼发现他家姑娘已从屉里将药给找出来,窘窘的,孩子太聪明也不好,无论他藏东西藏哪,她一找就能找到。
“老爹,你姑娘是要学医的,你就当给你姑娘当实验品,让我现在学习学习。”乐韵不管自家老爸同意不同意,连拖带推的将人给推到外面堂屋近门口,让他坐好,自己拿个小板凳坐对面。
乐爸怕自己脚脏,臭坏孩子,用另一只脚的裤子擦了又擦,再小心的交给孩子。
将老爸的脚放到膝头,卷上裤脚,乐韵开启眼睛的“X光扫描”功能,正常肉眼无法看到的东西一点一点的浮现出来。
乐父的小腿骨在十四年前发生的骨折,送医院治疗时骨折对位、对线不理想,发生移位,后来变成畸愈合,造成肢体功能故障,评等级时划为七等残疾。
乐韵清晰的看清老爸腿骨的错位部位,那根主骨生生扭了一个角度,以至原本人的脚尖是朝正方的,现在变成倾向外侧,至少偏三度角,至于该什么形容它的样子,她找不到合适的语言。
除了骨折折端位移错位,还有一根经脉大概在当年被骨头割断,后来没有及时接起,如今,经脉不通,造成她爸爸右小腿肌肉逐渐萎缩,右小腿明显比左小腿干瘪。
定定的看了足足一分钟,乐韵将老爸的腿伤给前前后后检查三遍,当时就悲催了,她能看清伤,也找到原因,还知道要怎么纠正过来,问题是她目前不具备帮老爸手术的条件,还有什么比这更打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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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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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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