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历史小说 > 海上升明帝 > 第474章 九头鸟
  博洛挥起刀,手起刀落将一名败兵斩杀。

  望着面前的穆陵关城,还有上面正迎风飘扬的高高明旗,博洛铁色铁青,终究还是迟来一步。

  更让他恼怒的还是满人常用的夜袭夺城之法,不仅没有奏效,还直接折了五百人。

  这已经不仅是失败,还是狠狠的打脸。

  一群八旗将领都不敢吭声,虽然他们之前也有人劝说博洛,不要走穆陵道,但博洛坚持要走这条道,自信可以抢在明军前通过,并救援青州。

  而现在,他们损失五百人马,还被堵在了关下。

  “逃回来的全砍了!”

  博洛收刀,冷冷的下令。

  逃回来的几十人被直接拖到路边,通通斩首。

  没人敢劝这位在盛怒之下的辅政端重亲王。

  “攻城!”

  博洛冰冷的下令。

  “大王,穆陵关太险,地形狭窄,难以展开,明军早有防备,且这支人马很精锐,不可强攻。”

  能够防住他们的突袭不算本事,可却能把他们五百人给歼灭,那就非常有本事。

  毕竟博洛的大军就在不远地方隐藏着,但就算这样,他们仍然没来的及救援,眼睁睁看着他们全军覆没。

  现在关下,几百具无头满兵尸体,血都还没干。

  “我们远道而来,没有攻坚准备,没有攻城器械,更没有大炮,攻不了。”

  又一名将领劝说。

  可博洛不听。

  现在打道回府,再返回徐州,然后绕道去济南,太远了,搞不好等他们到了,济南都被攻下了。

  虽然自己决策失误,但博洛无法承担这样严重的后果,他现在在赌,赌能够凭八旗的强悍硬攻下穆陵关。

  这是仅剩下的一线机会。

  “把那些尸体堆到城墙下,踏尸上城!”

  博洛红着眼睛喝令。

  “弓手、铳手射击掩护,刀盾兵在前,不计代价,拿下此关!”

  “敢有后退者,斩!”

  博洛目光凶狠的扫过诸将校。

  牛角号吹响。

  晨曦之中,清军开始向穆陵关发起攻击。

  关前狭窄,博洛便把近一万人分成几部进攻,其中一处相对低矮的关城处,被他选为主攻方向,但却故意派兵佯攻其它几处先,而让清军把城外的尸体收回来,然后运到那处城下,准备直接用鞑子战死士兵尸体,搭配就地收集的石头,垒一堵尸墙通道。

  号角声中,清军攻势极猛,他们在其它几处城墙冲去,把携带的简易梯子迅速组装架起,火枪兵、弓箭手在后面劲射掩护,对着城墙上猛射,盾兵在前顶着冲入城墙下。

  城上。

  孟宪刚去换了衣服,吃了个早饭还打了个盹听到号角,这才换上亲兵帮忙擦拭好的铠甲上来。

  “哎呦,这博洛头果然很铁啊,这是非要给我送功劳啊,看来打完这一仗,我就能升总兵官了,弟兄们,鞑子来送人头了,价值三十两银子一颗首级呢,这头一颗首级,还能升一级啊兄弟们,机会难得,不可错过,想不想升级,想不想领赏,各凭本事了!”

  神策镇左协左标当值的士兵们都跟着大声回应,“杀虏,杀虏!”

  箭铳呼啸而来。

  孟宪也立即指挥士兵反击。

  明军居高临下,还有敌楼、城垛可以摭挡,占尽优势。

  火铳手,弓箭手也都对着城下猛射。

  关城上空,顿时弥漫起阵阵硝烟。

  双方你来我往,箭矢横飞,不断有人倒下。

  但没有谁畏惧。

  鞑子几路猛攻,前仆后继,哪怕地形狭窄不利展开,遭受着巨大的伤亡,可博洛亲自立在阵前督战,没有一人敢后退。

  一个倒下,又一个冲上。

  鞑子们的凶悍强悍,让人惊叹。

  可明军占据关城有利条件,还有火器弓箭远程打击,当然也不怕。

  有人中箭倒下,立即有辅营上来检查包扎,轻伤不下火线,重伤立马担下去。

  缺一个,立马补上一个。

  “佛朗机炮准备好!”

  “虎蹲炮准备好!”

  孟宪沉着指挥,看到伤亡在不断加大,一处墙下,鞑子甚至已经开始叠尸登城,玩的那就一个高端。

  他也立马把之前没使用的火炮招呼起来。

  这些佛朗机子母炮以及虎蹲炮,属于御营里非正式的杂炮,威力不大但毕竟是炮,在城头上填充大小铅子霰射,威力还是很强劲的。

  更重的大炮,他们没有,也无法携带过来。

  就如博洛此时也面临着同样火力不足的问题,他这一万人,也同样没法携带大炮,也仅有一些几十斤的小炮,甚至上百斤的炮都没有,为了赶时间好走山路,那些一二百斤甚至几百斤的炮,都没携带,带了会大大拖累行军速度。

  但现在就让他们的进攻显得无力。

  他们甚至连以往攻城时的另一件利器,盾车也没有。

  盾车是防城上火铳火炮的重要武器,可以掩护他们靠近城下,避免伤亡,现在却只能凭手里的盾牌。

  炮队的士兵听到命令,都兴奋起来,赶紧跑向炮位。

  “终于轮到咱们开张了!”

  神策军属于步军,一镇十六营人马,每营有四哨加六队亲兵,每哨的编制都基本相同,一哨则有八队,一般是刀矛四队,鸟枪两队,然后有的是弓箭两队,有的则是抬枪一队加小炮一队。

  抬枪队,使用的就是重火枪,型号各异,一般主要的是斑鸠铳,重十六斤左右,用药一两三钱,打一两五钱铅子,射程超过三百六十米,威力巨大,可以直接洞穿清军的绵甲,因为后座力大,所以还得用叉杆支撑。

  这种斑鸠铳其实就是葡萄牙鹰铳的仿造型,区别不大,主要是斑鸠铳的叉杆是直接在枪身上,还可以活动收起,更加方便。

  甚至还有可以一次打四枚铅弹散射。

  除了这种斑鸠铳和鹰铳外,御营有的镇还装备大鸟铳,打的铅子小些,一两二钱,这种也叫九头鸟铳,也叫鹰扬铳。

  这三种铳其实都是长身管的重型火绳枪。

  既可用大铅弹远射破甲,也可以直接打四到九颗的散弹,基本上两人一组,可以大大弥补火力和射程的不足。

  在朱以海强调火力的思路下,各步军镇减少了杂炮,尤其是一些几百几千斤的炮,而每镇只配备一些三磅野战炮,另外在协标营,主要是配更小的佛朗机或虎蹲,做为步兵火力支援。

  在最底层,每一哨里配一到两队的抬枪队,也就是重火枪,一般每队是四杆重枪。

  有的直接配两队重枪,不配小炮队,有的是一队重枪一队小炮。

  然后是两队火枪,加四队刀矛,或是一枪一箭加四刀矛。

  这种配置,能远能近,还是比较恰当的。

  就如现在。

  左标一弓一铳的远程火力明显不足,于是立即把一炮一大铳也叫了上来。

  “先用大铅子打!”

  九头鸟队使用的都是一两二钱铅子的大鸟铳。

  抬枪队总赵大有自己和火勇加个正勇一组,其它九名正勇三三一组,全队四杆九头鸟。

  接到出击命令,立即从敌楼里抬着枪来到城垛口。

  火勇钟小楼熟练的蹲下,把铳杆前端架在自己肩膀上,并用双手勒定皮带。

  赵大有则托定枪尾,把装填好的九头铳瞄准城下冲锋的鞑子。

  他迅速寻找目标,最后找了一个很高大魁梧,身上绵甲也明显更精良一些的鞑子兵,这人起码是个马甲,甚至可能是巴牙喇护军。

  最远射程能达三百步(五百米)的大九头鸟,比大斑鸠铳要差点,但其仍是远程利器,甚至精度更高。

  瞄准,钩火。

  砰的一声巨响,铳身震动,钟小楼仍勒紧皮带,好在耳朵里早提前塞了棉花,减少了些响声。

  经常习练的他倒是已经习惯了不少。

  “打中了!”

  钟小楼在开铳后立马查看战果,看到远处一名马甲应声倒地,胸口飚起血花,大声为队总欢呼起来。

  赵大有也确认了一下目标,看到倒下后,很满意的点头,他迅速叫钟小楼一起重新装填,抽回枪,然后上铅子,仍然是上一两二的大铅子。

  捅实铅子后,还不忘记在枪托上划了一道记号,代表着又杀一敌。

  “记住那家伙的样子,和他倒地的位置,一会战后要报功请赏的!”

  钟小楼笑道,“放心,绝对不会记错的,价值三十两银子呢,我的个亲娘,咱俩分,你十二我们九,够给我弟娶个媳妇了,队总,再阻个马甲,我能给我三弟也娶一个媳妇。”

  “你三弟还在地上玩泥巴,急啥。”

  “那我给我家买头牛。”

  三人配合默契,平时也没少实弹演练,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击杀敌人。

  正勇刘三赶紧再次完成装填好,小楼也迅速重新架起抬枪,并用皮带勒紧固定。

  而赵大有也重新寻找目标。

  盯上又一个马甲,看准,钩火,砰的一声,又倒下一个。

  “队总真是神射,一枪一个准。”刘三佩服万分。

  重火枪虽然射的远,但射速和精度,其实反而不如普通鸟枪,更能掌握,但赵大有本就是火枪兵出身,这九头鸟的准头,全营也没几个比的上,要不然也做不稳这抬枪队总之位。

  他们同队的其余三杆铳,也接连不断的开枪,不过他们就没赵大有的本事了,开三枪有时也不一定有射杀一个。

  但四枪排在一起打,却也是接连干翻了五六个精锐鞑子披甲。

  这时,另一边小炮队的王大胡子也指挥着两门佛朗机子母炮开始射击,砰的一声响,一大团铅弹扇形喷出,一扫一大片。

  一炮射完,炮手立即把子铳取出,然后另一个早装填好的子铳递了过来,简单清理母铳膛后,便装填进去,继续又开一炮。

  拥有速射优势的子母铳一响起来就停不下来,连环开炮,不断的喷着铅弹雨。

  一哨两门,一营四哨就是八门,加上营官亲兵里还有一队两门,总共十门小号佛朗机炮连绵不绝的喷吐火焰铅弹,左标两营,二十门小炮倾泄火力。毣趣阅

  加上一营二十支九头鸟,一协四十支九头鸟助力。

  霹雳作响,冲到城下的鞑子遭受到了猛烈的打击,一下子就被轰倒一片,死伤无数。

  就算是巴牙喇护军精锐,身上的两层甲也顶不住这种火器之威,没有盾车,普通的盾牌也一样没用。

  看着倒蜡烛一样倒下的披甲,后方督战的将校们无人面色大变。

  “大王,明军火器犀利,弟兄们没有盾车顶不住,伤亡太大了,”

  博洛舌头都咬出血来了。

  看着明军无情的扫射收割着,而城下的清军弓手铳手对他们的射击却收效不大,只能捂着绞痛的心口摆手。

  “鸣金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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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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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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