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历史小说 > 海上升明帝 > 第564章 大婚
  河南。

  永城,大丘。

  今天的大丘格外的热闹,春暖花开,阳光灿烂。

  陈十二今天更是格外的高兴,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终于成亲娶媳妇了。集上一早就吹吹打打好不热闹,引来无数人。

  今天将有一百对新人成婚,都是归德团练大丘子弟,由国姓爷主婚的集体婚礼。

  陈十二是刚从开封洛阳回来的,自大师兄朝圣归来,成为天子义儿国姓爷后,还领回两千御营精锐,带回许多铠甲铳炮,他们红枪会也是摇身一变,成为河南最精锐的一支人马。

  陈十二也换上了精良的棉甲,佩刀扛铳,经过整编后,归德镇兵强马壮,陈十二也成为一个哨官,手底下管着一百来号兄弟,跟随着国姓爷北上,先打开封再战洛阳,经过几个月围城战斗,彻底的拿下了两座坚城重镇,以及周边地方。

  开春后,计划有变,不再北上山西,几支人马在洛阳接受了天子使者的嘉奖封赏后,各自还镇。

  李际遇镇洛阳,许定国镇开封,丁启光(崇祯督师丁启睿弟,曾任参将)镇河内,许安国驻卫辉,梁敏驻彰德,李化鲸驻曹州,丁维岳驻东昌,

  而朱忠义仍驻归德,兼领陈、许二府。

  经去年一战,河南清军只剩下汝宁、南阳二府,以及淮北的颍州。

  河南诸将加官晋爵,许多土寨也是纷纷上表拥护大明朝廷,如丁启光原先降顺,后来见清入关,便立马杀了顺将投清。

  如今见明军声势复振,立马又摇身一变反清拥明。

  朝廷对丁启光等这些地方豪强的反复,却也不计前嫌,如丁启光还授为怀庆团练总镇,各土塞乡绅等也授官给职,让他们以土寨编保甲练团勇。

  归德镇在打开封和洛阳一战中,表现都很抢眼,陈十二每战当先,立功不小,还斩了数个鞑子、绿营兵,积功为哨总。

  回到永城后,上门提亲的那更是踏破门槛。

  最后迎娶了睢州袁氏女。

  这个袁氏便是前后部尚书袁可立的曾孙女了,其父南宁知府袁赋诚,虽说是个庶出女,母亲只是个婢女,可毕竟也是袁家女。

  袁家在归德府那是顶级望族,虽说在崇祯末遭逢国难,其父袁枢殉国,但好歹也算在南边又站稳脚,并得到天子重用,兄弟俩人都做到五品官职。

  陈十二原本当然是没机会娶到袁氏女的,哪怕是个婢女生,不过当初袁枢父子等逃离归德府,有些家眷没来的及带走,袁氏母女仍滞留在归德府,这两年也是过的艰辛。

  之前陈十二恰巧搭救过她们母女,所以最终有了这姻缘,袁赋诚远在广西南宁,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这女儿在世。

  袁小姐虽是婢生女,不过毕竟袁家士族名门,所以从小也是读书识字的,只是地位卑下不受待见,但经历了这两年的苦难,加上母亲本也婢女出身,所以也愿意嫁给陈十二这样稳重的男子,也不求什么富贵,这乱世里能有个可靠的依靠就好。

  “叔,你今天真俊呢。”

  阿贵兄弟俩过来恭喜叔父,阿福在去年得陈十二帮助,如愿娶了心上人。婚后,也还分了户,甚至在陈十二的支持下,恢复了本姓。

  在红枪会控制下的归德,去年由老夫子主持,推行各种朝廷新政,大量无主荒地重新清量授田。

  陈十二身为御营军,分得三十亩,而阿福婚后立户,也分到了十亩地。

  阿贵虽没成年,但他做为一个少年,名下也分到几亩地。

  有红枪会打击贼匪流寇,维护治安,归德府也安定不少,朱忠义编练保甲,训练团勇,围剿那些不听话的土塞,流贼。

  老夫子身为分巡,则劝课农桑,恢复生产。

  “阿福你长结实不少,更稳重了。”

  阿福笑笑,如今的生活他觉得很有盼头,婚后分户立过,分了十亩地,现在虽然住的是三间简易的茅草屋,但有盼头啊。

  十亩地,一亩种了桑树,其余九亩分成三份,两种一休,三年两种,每块地种两年休耕一年,实行三年两作。

  男耕女织,虽然辛苦,但他却觉得很踏实,农忙的时候,招些难民帮忙耕种,平时自己下地。

  妻子则养了十筐蚕,一亩地的桑一人刚好养的过来,一年辛苦下来,能够缫出八斤生丝,虽说养蚕辛苦,没日没夜,但生丝很值钱。

  基本上,阿福种地,收获的粮食可供家人口粮外,在缴赋之余还有不少剩余,不过因为丈人一家都是难民,人多地少,而陈家这边老弱也多,他也一样还得帮衬些,毕竟多年养育之恩。

  不过新家一切都需要置办,他们分家出来,各样都是借钱置办的,从农具到种子,连锅碗瓢盆都是借钱办的,现在收获了卖粮所得,慢慢还。

  衣被所费,主要还是靠妻子养蚕缫丝所得购买。

  “哥一人种十亩地,太累了。”阿福道。

  “我也不是一人种,平时岳家也经常帮忙,农忙时也请人的,就是请人工钱不少,而且还得供吃喝,那些人又能吃,一天得吃三顿,顿顿几碗饭,还得见肉。”说起这,阿福很心疼。

  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肉,也吃不起的,可雇佣人干活的时候,却得有肉吃,哪怕是以猪肠、猪肺、猪心肝猪头等为主,但也是少不得的。

  这年头,请人干活尤其是农忙活,都是这样,否则那些人干活不下力。

  平时地主们家的长工,甚至有的比一些小地主都吃的好,地主舍不得吃肉,但长工们却得经常有些肉吃,尤其是农忙季。

  阿福舍不得,但不请人又忙不过来,精耕细作的话,一个壮劳力也顶多能耕种个五亩地,他十亩地必须得请人帮忙才行。

  请人的工钱和吃喝,再加上借牛租种子等,又花费不少,这还是红枪会提供,租借费不高,要不然这一年忙碌下来,根本剩不下几个。

  所以这年头,如果有自己的地,那么辛苦下来,不遇灾荒,总还能剩下几个,勉强温饱,还得是女人种桑养蚕甚至是养殖才行。

  如果没自己的地,去做佃户,那么一年到头来,收成还得交租,真剩不下几个,所以年年辛苦年年穷,一遇灾荒就得卖儿卖女。

  像阿福这样的,要不是天下大乱,然后红枪会控制,推行朝廷新政,给他们分田授地,又低息借种子借牛等,他们根本没翻身的可能。

  陈十二身为团练军官,直接分了三十亩地,他自己还趁现在世道乱地价便宜,拿赏银买了些地,如今也凑了百亩地,算是个中等地主了。

  但他没时间精力自己耕种,所以现在都是招那些流民耕种,家里兄弟帮着照看,如今朝廷暂免田赋,流民人力也还算便宜些,刨去开支,也还有收益,特别是粮价高,种地收益还可以。

  一两亩地收益不多,但一百亩加起来就也不错了。

  当然,比起他在军中打拼,缴获、功赏等所得,又多有不如了。

  虽然朝廷并不直接给归德团练发饷,他们都是靠自筹,可控制着这么大地盘,暂时饷银还是能维持的,就是不如御营丰厚而已,但剿匪破寨,收获也不小。

  这天下大乱。

  许多如睢州那样过去高高在上的豪门被打落尘埃,也有如陈十二这等以前的贫困百姓,如今终于翻身。

  当年随着母亲逃难的阿福,现在也得以自立门户,有了十亩本产,娶了妻子甚至马上也要有孩子了。

  陈十二这样以前常年给人收麦帮工才勉强糊口的青年,如今更是成为哨官,拥有百亩土地的地主了。

  今天,还是他大婚日子,一百个团练兄弟一起大婚。

  他迎娶的还是袁家的小姐。

  以前袁家的大名,也只是听别人传说,现在,却能迎娶这千金小姐了。毣趣阅

  “叔,听说马上你们要去许州驻扎了?”

  “嗯,婚礼后,还有十天假,然后就要去许州郾城驻扎。”

  郾城在许州南,位于陈、许、汝宁、南阳四府交汇之处,颍河的重要支流沙河经过此处。

  归德镇下个目标就是控制郾城,切断南阳与颍州清军联系,接着南下攻汝宁,配合大别山诸关寨及淮西御营,把颍州彻底分割包围。

  陈十二将随部移驻郾城。

  “叔,我也想当兵。”阿贵道。

  “你还太小,等过几年。”

  阿福年纪到了,但他却已经不想当兵了,他现在只想好好在家种地,陪着妻子,然后生儿育女,男耕女织,过自己的小日子,已经很满足了。

  打仗,会死人的。

  以前他光棍一个,也想加入红枪会赚粮,但现在有老婆了。

  现如今归德一带,推行的是保甲、团练制,十户为牌,十牌为甲,十甲为保,保甲编户,计户出丁,年满十六到五十岁以下男子充当,按丁口多寡,或一户出一丁,或三五户出一丁,这些保丁编练起来,闲时集训,战时协守。

  然后又从这些保丁之中,再挑选出二三十岁的,身体强壮,诚实勇敢者为团勇。

  以县为单位设保安团,统领保丁,以府为单位设团练营,各地保安团由知县、在籍乡绅、有名望地主、红枪会夫子、师兄们一起掌领。

  团练营则由团练总镇朱忠义,以及皇帝钦派军官们统领。

  各地的保甲,以保编团,设保安团长。

  而团练营,则是如御营一般的营制,五百骁勇者为一战营,配一百八辅营。

  保安团没有粮饷,只有集训时包伙食口粮。

  而团练营,已经是半脱产,在营就有饷、粮。平时各事本业,有事集中防守。因为如今河南形势,所以归德团练,以红枪会骨干会员为主,加上朝廷拔调两千御营兵,编为一支常备兵。

  相比起其它各镇团练,不论是装备还是练勇,都要强的多。

  “吉时以到,拜堂成亲了!”

  阿福阿贵兄弟赶紧拥着叔父陈十二往礼台去,“赶紧接新娘子去拜堂成亲了。”

  一百个归德团练兵,都穿着绯袍。

  一百个新娘,则都是凤冠霞帔马面裙。

  围观着成千上万,一起见证这热闹而又喜庆的一幕。

  “红枪会真威风!”

  “进团练才有这福利呢!”

  “当兵吃粮娶新娘,分田授地天子兵!”

  礼台上,分巡赵老夫子主持证婚,并送上贺礼,给每对新人送上龙纹银元两块,喜被两床,棉布两匹,六样贺礼恭喜新人们。

  一百对新人拜天地,敬父母,谢天子。

  “礼成,送入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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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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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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