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御姐的心思细腻,生活上的琐碎事情考虑的很周到。
家里早就为陈言准备了几套换洗的衣服。
这方面,陈言已经不用自己操心了。
这次去昆市,沈云懿为陈言准备的行李箱,里边每一天都有更换的衣物。
按照日期排好,根本不用陈言自己操心。
所以,即便陈言这十几天忙的不可开交,衣着却是一如既往的整洁帅气。
吃完晚饭,陈言坐在阳台的茶座旁,欣赏着窗外的夕阳。
半杯现磨咖啡,飘着浓郁的香气。
沈云懿换了真丝长裙,坐在陈言怀里。
一颗晶莹剔透的葡萄,已经剥好外皮,送进陈言嘴里。
“嗯,嗯!”葡萄的品质很好,咬在嘴里有种爆浆的感觉,甜爽可口:“这个好吃……甜!”
“那当然,”沈云懿张开嘴巴,吐出原本属于那颗葡萄的外表皮,笑得像是一只小狐狸。
“也不看看是谁给你去的葡萄皮……”
陈言看着沈云懿嘴里的葡萄皮,微微有些傻眼。毣趣阅
“你用嘴巴剥葡萄皮?”
“是呀,用手多不卫生!”
陈言:“……”
所以,就是因为这个,葡萄水分才这么足?
夕阳西下,依偎在一起的两人,如神仙眷侣。
当然,生活就是这个样子。
有人欢喜有人愁。
于慧真看着满桌的菜肴正在发愁。
“儿子今天晚上是不是不回来了?”
老陈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排骨,吃的正香:“嗯,刚刚打过电话,他和小沈在一起呢。”
又夹起一只红焖大虾,老陈吃的那叫一个开心:“老婆,该说不说,你这厨艺见长啊!”
唉……
长长叹了一口气,于慧真有些无精打采:“再好的手艺,儿子也不在……”
嘿嘿。
“我说你这人啊,”老陈依然吃的开心,又夹起一条大海参:“儿子在家的时候,你天天逼着相亲找对象。”
“这儿子找了女朋友,都快订婚了,你又嫌弃儿子不在家……”
滋溜!
肥硕的海参随着一口白酒进肚。
老陈最近的日子过的那叫一个美。
儿子有出息,不用他操心。
有了亲家后,陈建国和沈长海是三天两头聚在一起。
要么去看球,要么去钓鱼,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潇洒。
这才是退休该有的日子。
于慧真能管老陈,总不能管着沈长海。
老陈感觉这辈子以前是白过了,这才叫人生。
另一边。
王美芳和沈长海倒是吃的有滋有味。
“听闺女说,小陈回来了?”
“嗯,”沈长海点点头:“丫头亲自去昆市接回来的。”
“刚刚打电话,说明天过来看我们。”
王美芳最近的日子很美好。
当年,不知道哪里来的歪风邪气,说生儿子的似乎都高人一头。
生女儿的说话都不硬气。
现在好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当年生儿子准备养老的,现在都瞎了。
儿子大多被儿媳妇拐跑,走的那叫一个潇洒不羁。
倒是养女儿的,平白捡了个儿子回来。
你说,这跟谁说理去?
轻快的舞曲在客厅回荡。
陈言拥着沈云懿轻步慢舞。
“哎呀,别闹……”
拍掉陈言在屁股上作怪的大手,沈云懿脸色桃红,呼吸加速。
这个坏蛋弟弟。
说好了一起好好跳个舞,结果……
大猪蹄子抓来抓去。
沈云懿好似半瘫在陈言身上,都有些站不稳。
“嗯嗯,不闹……”
耳鬓斯磨的两人,很快就去卧室了。
跳舞……
呵呵。
那不就是扯淡呢吗。
……
深夜。
沈云懿轻轻摩挲陈言的头发,眼睛里是说不出的温柔。
陈言翻了翻身,大脑袋在峰峦叠嶂中拱了拱,砸吧砸吧嘴,睡得正香。
有些事情,不是吃生蚝,系统开挂就能解决的。
比如陈言,现在就睡的跟猪一样。
哼哼唧唧,嘴角还挂着一丝口水。
沈云懿不时的就要替某人擦一擦。
什么是生活?
这就是吧。
什么是幸福?
这就是吧。
沈云懿看着躺在自己怀中的陈言,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如百花盛开,满室生香。
一只露在被子外的的小脚丫,不停的晃来晃去。
呵……这该死的魅力。
……
五月底六月初的连城,正是一年中最好的时光。
风光和煦,阳光正好。
清晨,不知名的鸟儿在树枝鸣叫。
叫醒了沉睡中的陈言。
睁开眼睛,眼前是美人入怀。
看着沈云懿长长的睫毛,绝世的容颜,陈言嘴角不自觉的挂起笑容。
什么叫御姐?
就是那种关心到,你只需要躺着享受的程度。
懂?
陈言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人都是出色的骑士,但自己的小御姐肯定是。
轻轻亲吻沈云懿的额头,陈言的心里有极大的满足。
这段在昆市的时间,是陈言工作强度最大的时候。
每天和小御姐聊天的时间都很少。
基本上是连轴转,一直处在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中。
直到上了飞机,看到沈云懿,陈言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好像有点不可控。
心是放松了,身体好像并没有。
飞机上就累瘫了。
幸好晚上小御姐安排的晚餐大补,否则……
“看我干什么?”沈云懿睁开妩媚柔情的大眼睛看着陈言:“弟弟醒了很久吗?”
“没有,我也刚醒……”
“恩,抱抱……”
面对小御姐的求抱抱,陈言不可能拒绝。
“不许做别的哦……”沈云懿长长伸了个懒腰后,陡然一顿,看着某人有些不会好意的眼神,有些警惕。
“恩,放心,就抱抱,不做别的。”
陈言嘴上信誓旦旦,大猪蹄子却该干嘛干嘛。
哈!
一个小时后,事实证明,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
丰盛的早餐,是小御姐早就安排好的。
简单的米粥,简单的小菜。
陈言胃口大开。
只是,御姐终究御姐。
香甜的米粥里有三只大生蚝。
非常肥硕。
小菜倒是简单,海参拍黄瓜。
“云云,能告诉我海参拍黄瓜是哪里的名菜吗?”
沈云懿笑的像一只偷吃的小狐狸。
趴在陈言肩膀,秀发触在陈言脸颊,微微有些发痒:“我妈教我的,独家配方,说是大补哦……”
陈言:“……”
昨天正好是周五,陈言回来后给队里打了电话,报备了一下。
刘青山自然就直接让陈言休息了。
连着在昆市给人家卖命,回家了当然要照顾好。
这事不用问市侦缉队,他刘青山就做主了。
反正是周末。
……
商场。
“啦啦啦……种太阳……啦啦啦……种太阳……”
沈云懿好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哼着最喜欢的儿歌,拉着陈言一路高歌前进。
陈言不是第一次陪沈云懿买东西,但是真正意义上的逛商场是头一次。
然后,陈言就发现,女人狂商场那是天生的牛掰啊。
一个上午,沈云懿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兴高采烈,仿佛不费一点力气。
可是,陈言感觉自己的脚底板要穿了啊。
尤其是还有十几个包装袋挂在身上的时候,真的好累。
这时候,系统奖励的耐力基因锁好像都没有什么用处。
“臭弟弟,”沈云懿抱着陈言的胳膊摇来摇去:“人家以前都没怎么逛过商场,你陪陪姐姐好不好?”
陈言提了提一边快要掉落的袋子,哼了哼:“没逛过?那你那么多衣服哪来的?”
怎么可能。
沈云懿的衣柜,陈言可是见识过的。
说是半个商场都不为过。
没逛过商场哪来的这么多衣服。
然而,有钱人的生活,真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都是专柜送到我家,我挑的啊。”
好吧……
有钱人的生活,确实朴实无华,连逛街都没机会……
这两天时间,陈言好好陪着沈云懿逛遍了连城的各大商场。
一个周末,陈言感觉过的比在昆市好像都累。
最起码,在那边不用跑腿,拎包。
至于父母,见是见了,就是比较匆忙。
周六中午,陈言二人请沈云懿父母吃了饭。
周天中午,二人请自己的父母吃了饭。
至于回家,呵呵。
怎么可能。
陈言晚上比白天还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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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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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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