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京城笼罩在薄雾之中。
天刚蒙蒙亮,丁家小院外就围满了人。
今天是丁家大姑娘出嫁的日子。
前几天丁母已经端着喜糖瓜子,挨家挨户邀请大家伙来看热闹。
丁家虽是外来户,不过为人和善,在胡同里人缘很好。
这不,一大清早邻居们就聚在了巷子口。
一方面是为了帮丁家的忙。
另一方面是为了看热闹。
丁家大姑娘长得跟朵花似的,就是性子高傲,这些年邻居们没少给她介绍对象。
可是,她一个没看中。
现在,邻居们都想看看这个俘获丁家大姑娘的小伙,到底长个啥模样。
朝阳一点点升起,澹澹金光洒落在晨雾上,整条巷子彷佛沉入了金色的世界。
远处突然传来一阵自行车链子摩擦飞轮的‘叮当’声。
邻居们纷纷站起身,掂着脚向巷子口看去。
只见。
一群自行车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外面行驶进来。
自行车明银色的车子把上扎有鲜红的大红花,骑着车子的年轻人都身穿澹灰色衬衫,黑裤子和黑皮鞋。
整支队伍在澹澹的金光中,看上去整齐划一,威严肃穆,颇有气势。
朝阳照射在自行车金色凤凰铭牌上,反射出的光芒,映出邻居们的双眸中,让他们一下子呆愣住了。
他们哪见过这种场面啊。
平常人家结婚,男方骑着一辆自行车,把女方接回去,就算完事了。
再有面子一点的,请两辆自行车陪同。
可是。
这可是一群自行车啊,并且都是凤凰牌的。
丁家的女婿,也太有面儿了吧!
...
邻居们顿时瞪大了眼睛。
几个正在唠嗑的大娘话说一半,嘴巴再也合不住了。
这时候,自行车车队已经来到了邻居们面前。
披着大红花的李东来双腿架在地上,同邻居们热情的打着招呼。
光头老王扎好自行车,从包裹里取出糖块瓜子,洒向人群。
小孩子们蹲在地上哄抢瓜子。
光头老王又取出大前门香烟,挨个给男同志敬烟。
邻居们这才反应过来,目光转落在李东来身上。
他一身笔挺藏青色中山装,胸前别着一朵红花,显得神采奕奕。
“这就是新郎官吧,太帅气了,难怪眼高于顶的丁家大姑娘会看上他。”
“帅倒是其次,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我看这小伙子家底也不薄,糖是大白兔的,烟是大前门,啧啧。”
“家底是算啥,我看啊,这小伙子不一般,至少是个干部。”
“就是,能请二十多辆一色的自行车,能是一般人嘛!”
...
院子里,丁家父母和丁秋楠听到外面的喧哗声,知道是迎亲队伍来了。
丁秋楠身穿大红色布拉吉,胸前也别着一朵红花,乌黑麻花辫上绑着澹蓝色蝴蝶结,显得格外清秀可人。
听到喧闹声,知道是迎亲队伍来了,她平复一下情绪,缓缓拉开了门。
看到门口的自行车队伍,丁伯仁也惊呆了。
说好的赤脚医生。
说好的刚来京城不久。
说好的在京城没有多少朋友呢。
这完全就是大户人家的做派啊!
不过邻居们艳羡的目光,还是让他很受用。
“啪啪啪啪啪啪啪!”顾慎取出一挂五百响的挂鞭,挂着门口的树杈上,点燃炮捻。
一时间,丁家门口弥漫在澹蓝色烟雾中。
待烟雾散尽顾慎请来的‘司机’们,帮忙从丁家屋里把事先准备好的‘压箱礼’搬出来。
一台缝纫机,一台收音机,五双棉被,还有一堆琐碎的东西。
丁伯仁作为老东家自然要跟着小伙子们一起把礼物捆扎在自行车后面。
他勐然发现一辆自行车后面已经捆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纸箱子了,纸箱子上还写着‘上魔都牌104-5电子管电视机’的字样。
饶是身为京城大学教授,丁伯仁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充满硝烟味的空气。
更不用说围观的邻居们了。
李东来无语的看一眼顾慎,这家伙还真是送了一份大礼。
没错,顾慎的礼物是一台电视机。
虽只有14英寸,还是黑白的,不过价值不菲。
这年代,像样点的家电不过是收音机,像电视机只有一些大领导家里才有。
李东来手里现在也趁了不少钱,早想买一台,不过发现市面上压根没有货。
围观的邻居们此时也注意到了电视机。
嘶。
嘶,嘶。
嘶,嘶,嘶。
倒吸气声此起彼伏,差点把空气中的硝烟全部吸完了。
震惊之后,爆发出阵阵议论声。
“我滴个乖乖啊,电视机啊,丁家女婿竟然买得起电视机!”
“我算是服了丁老头了,这老家伙怎么找了这么好的女婿。”
“嗨,等晚上我去丁家坐一坐,问一下他女婿还有没有兄弟。”
“张家嫂子,你已经结婚了,还想做美梦?”
“切,结婚了,不能再离婚?”
电视机实在是太贵重了,饶是平日里压根不注重物质的丁秋楠也激动得手脚发软。
“好了,咱们赶紧出发吧,宾客们都在小酒馆等着。”在李东来的示意下,原本还想再显摆一会的顾慎,走上前,大声吩咐道。
然后,又拿出一挂五百响鞭炮,点燃炮捻。
“啪啪啪啪啪!”
炮声响起,李东来骑着自行车载着丁秋楠,身后还跟着一大堆自行车,浩浩荡荡的向小酒馆驶去。
车队上了主路,一下子就赚足了路人的眼球。
车子把上摆着大红花,车子后面载着礼物,一看就知道是迎亲的队伍。
只是这支队伍实在太庞大了。
丁秋楠一路上都把小脸依在李东来的后背上,今天这场婚礼就像是手抄本上的梦幻婚礼。
待到了小酒馆,宾客已经来得差不多了。
杨厂长,焦院长,秦三民村长早就在徐慧真的安排下,坐到了席位上。ßĨQÚbu.net
让李东来意想不到的是,焦院长和杨厂长中间还端坐着一位老同志。
他身材消瘦,精神矍铄。上身白色短袖衬衫的衣兜里插着的那杆英雄钢笔跟鼻梁上架着的黑框眼镜都为他增添了几分书生意气。
还没等李东来询问,焦院长就站起身主动介绍道:“东来,这位是《中华医学杂志》的总编胡广深教授,胡教授可是咱们华夏医学界的大家。”
《中华医学杂志》总编?
金主爸爸呀!
李东来忙快步上前,身体微弯:“万分感谢胡教授前来参加学生的婚礼。”
作为一个在杂志上投过稿的医生,自称为学生,完全没有问题。
“我还要感谢你呢!”胡广深教授伸出手,“你的那两篇论文发表后,在国际医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老一少,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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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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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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