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2)班,一共有二十五位学生,其中二十位是通过高考招录的。
四位是地方上推选上来的,只有李东来一个进修生。
李东来一登台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毕竟像他这个年纪,大学已经毕业了。
“大家好,我是李东来,来自红星轧钢厂医院,是本地人,如果大家有需要,可以找我帮忙。”
李东来说完,就想走下讲台,却被常教授拉住了。
“我看到大家都在困惑,李东来同学这么大年纪了,轧钢厂医院还推举他读大学,想着里面是不是有猫腻。我在这里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常教授说着从帆布袋里翻出两本杂志,举在手中。
“《中华医学杂志》大家相比都知道,李东来同学在三個月里,连续在上面发表了两篇论文,在论文中,他发明了胃管洗胃术,改进了心肺复苏术,在国内外医学界引起了广泛影响。”
药学专业的学生们都是对医学感兴趣的,甚至还有不少出身于医学世家,自然明白《中华医学杂志》在华夏医学界的地位。
有的甚至还看到过这两篇论文,听到常教授的话,他们看向李东来的眼神顿时充满钦佩。
“原来他真的是那个李东来啊,我还想着是重名呢!”
“我为刚才龌龊的想法,向大佬道歉。”
“我也是!”
“还有我!”
...
“李东来是我们宿舍的寝室长,他已经当了我的大哥。”那日松站起身,神情骄傲,好像被夸奖的是他自己般。
有同学听到后,当时就提议:“我看啊,咱们班的班长不如让李东来当。”
有同学点头:“就是,他是本地人便于开展活动,同时还有两篇论文在手,能力肯定也不一般。”
其他同学赞同:“我同意!”
...
虽然同学们群情雀跃,常教授还是决定把程序走完,免得以后有心人挑毛病。
“现在请大家举手表决,同意李东来当班长的请举手。”
话音刚落。二十五条胳膊高高举起。
常教授脸黑了,指着那日松说:“那位同学,每人只能举一条胳膊。”
“我这是表示热烈欢迎!”那日松兴奋得原地直跳。
面对这种淳朴的汉子,常教授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宣布散会。
夜。
屋顶上那盏昏黄的白炽灯泡也熄灭了。
黑暗中,李东来瞪大眼睛盯着天花板。
现在已经顺利进入京城大学,并且拥有了少许学术声誉。
李东来算了下时间,现在距离起风还有不到四年的时间。
也就是说,按照常规步骤,毕业后再开是研究药物,有些为时已晚。
接下来,应该尽快展现实力,让自己身边聚拢一大批人才。
嗯,最好是能够成立一个研究小组。
只要能够拿出成果,上面一定会注意到的。
当然,在执行计划之前,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做。
如果顺利,也许能够攒下一大笔钱,为研究药物打下物质基础。
科研是十分耗费资金的事情。
虽然学校也会拨发项目资金,也不过是杯水车薪。
这个年代的科研投入远不如后世,不然也不会有‘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说法。
...
思索着,李东来陷入沉睡中。
翌日。
朝阳低挂在鳞次栉比的筒子楼上,充满生机的一天开始了。ßĨQÚbu.net
上午是《药理学》,李东来前世已经学过了,来到这个世界后,又复习过一遍,几乎快能把里面的内容背下来了,所以对于上课就没有太上心,一直在思索等会想要做的事情。
下了课。
“东来哥,去打乒乓球吗?”那日松从帆布包中取出一副球拍。
球拍是用木板手工制作的,由两块木板跟一个手柄做成,手柄是用螺丝钉固定在板子上。
两个球板看上去不一样大,也没有贴胶皮。
不过制球拍的人很细心,边缘处的毛刺都处理得干干净净。
这个年代,国内出了不少世界乒乓球冠军。
乒乓球已经成为青少年最喜欢的体育活动。
李东来听冉秋叶说起过,很多学校都有乒乓球队,大礼堂平时就摆着好多张墨绿色的乒乓球台。
球桌就紧张了,往往下课铃声一响,大家都撒腿就跑出教室,奔向礼堂去抢占球台。
前世身为乒乓球高手,李东来也想试一试手脚。
可惜,他还有正式要做。
“不了,我等下去物理系找人。”
李东来背着帆布包离开教室,那日松只能喊上其他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体育馆。
...
莫山凤是物理学院无线电系的大二学生。
他出身贫寒,父母常年卧床,还有四个弟弟妹妹。
所以,每个月拿到补助金,他都要把一大半邮寄回家,只留下两三块钱。
每顿饭就是一个馒头,菜肴是从老家带来的咸萝卜条。
当然,莫山凤并不觉得这种饭菜简陋,毕竟在那个偏僻的小山村,白面馒头是很多人过年的时候才舍得吃的食物。
由于家庭贫困,莫山凤不大和同学们来往,整天一个人,显得孤零零的。
今天,他复习完功课,照例早早的去食堂买馒头。
馒头有大有小,去得早的话,食堂的大妈可以给他挑一个稍微大个一点的。
虽然可能也就多了不到一口的样子,这一口对莫山凤这个二十岁,正需要营养的小伙子来说,却相当重要。
拿着明显大一圈的馒头,莫山凤点头冲食堂大妈点头致谢。
然后拿着搪瓷缸子,打来一本开水。
把馒头揣进帆布袋里,端着水,来到莫名湖畔的亭子下。
食物虽然简陋,用餐环境确实极为优美。
莫山凤刚坐下,还没来得及拿出馒头,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径直坐在了他对面那。
这出乎了莫山凤的意料,此时已经中午时分,一般人不会来这里。
不过他也没有办法撵人家。
只是,有别人在,莫山凤有些不好意思啃馒头了。
只能一口一口的喝着茶水来顶饿,心中默默期盼,这个年轻人赶紧走。
谁承想,年轻人坐了一会,忽然冲他神秘的笑了笑。
竟然从背包中取出一个大馒头,啃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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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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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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