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临近过年了,于秋华原本准备过阵子再帮何文慧物色人家。
可是手里的钱,几乎就要花完了。
过年的时候,总得买一些肉,买点精白面吧。
何文远刚从里面出来,也得好好的补补身子。
何文涛还在里面蹲着,过年的时候,也得想办法给他送点好吃的。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于秋华就背着手来到了隔壁大杂院里,找到了王媒婆。
王媒婆刚吃完饭,正准备去广场上拉业务,看到于秋华上门,感到有点奇怪。
因为于秋华是四合院里的住户,而四合院的三大爷阎埠贵兼职做媒拉纤,一般情况下,四合院里的住户请人做媒,都会优先考虑阎埠贵。毣趣阅
“于家大娘,来来,快进来。”王媒婆稍稍诧异之后,还以为撅了阎埠贵的墙角,连忙将于秋华请进了屋子内。
于秋华也没客气,大大方方的坐下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王媒婆,我这次来,是想让你给我家大女儿何文慧介绍一个对象。”
王媒婆听说过何文慧跟于秋华分户的事情,不过也没有多想,毕竟于秋华还是何文慧的母亲,母亲关心这种事也是应该的。
“文慧那孩子我见过,长得水灵灵的,还有文化,有知识,马上就要高中毕业了,你放心,我一定会给她挑个英俊的小伙子。”王媒婆拍着手说道。
于秋华摆摆手:“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在我看来,男方的相貌无所谓。”
“那就是要家庭背景好!这个你放心,隔壁大院的王家,三代贫民,他家的大儿子是工人,今年正好十九岁,跟你家文慧很般配。”
“背景也无所谓。”
“那是要有钱?这個....也行,牛马胡同的周家,解放前是开皮货铺的,听说藏了不少金银,家里阔气着呢!”王媒婆业务精通,这点小事还难不倒她。
虽然她觉得于秋华看不上工人,反而看上了有钱人家,眼光有些问题,但是于秋华毕竟是客户,也不好相劝。
“有没有钱也无所谓。”
“.......”王媒婆听完于秋华的话,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自古以来,嫁娶这种事情,不就是看男女双方的条件吗?
她双眼紧盯于秋华,笑着说道:“大嫂,咱们也算是老朋友了,你能来找我,说明信得过我,也别藏着掖着了,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吧。”
于秋华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其实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男方能够出得起彩礼就行。不管他年纪大小,不管他身体是否残缺,不管他有没有文化,我都同意。”
听到这话,王媒婆的脸色阴沉了下来:“彩礼?伱想要多少彩礼?”
“不多,两百五十块钱!”
“两百五十块!”王媒婆就像是被火钳子夹住了屁股,猛地站起身,瞪着眼说道:“于秋华,你这是要卖女儿啊!”
“瞧瞧,瞧瞧你说的,我这怎么是卖女儿呢?”于秋华感觉受到了侮辱站起身气愤的说道:“我把何文慧养那么大,花费了无数的精力,要点彩礼又怎么了?”
“一点彩礼?那可是两百五十块钱,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钱!”王媒婆大声说道。
于秋华双手抱怀,冷着脸说:“那我管不着,他们拿不出那么多钱,那就别娶我的女儿。”
王媒婆也是老媒婆了。
解放前因为日子苦,家里孩子多,养活不了,再加上为人能说会道,所以才干上了媒婆的活计。
解放后,上面禁止媒妁之言了,王媒婆说媒只是爱好。
这些年,经过她撮合的年轻人至少有两三百对,但是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于秋华这种要求的。
就算是解放前也没有。
王媒婆站起身冷着脸说道:“于秋华,不好意思,这次我没办法帮忙了,请你离开我家。”
“吆喝,有钱也不挣,你还真是够清高的。”
于秋华见此情形,只能跺了跺脚,离开了屋子。
刚离开,王媒婆就将刚才于秋华用过的搪瓷缸子倒到了院子里,然后将搪瓷缸子洗刷干净。
她嫌弃于秋华身上的臭味。
....
“哼,没了你王媒婆,我还嫁不出闺女了!”
于秋华气呼呼的出了大杂院,到小广场上转悠了一圈,专门跟那些做媒的大妈们聊天。
那些大妈们在得知于秋华要两百五十钱的彩礼钱,纷纷表示不能接她的活计。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临近中午的时候,于秋华终于跟一位只剩下一只眼睛的老婆子牵上了线。
那老婆子身穿灰色毛呢对襟,下面穿的是黑色扫荡腿裤子,气色红润,头发也捯饬得一丝不苟,手腕上还戴着银色的手镯,看上去就是个有钱人家。
简单闲聊后,于秋华得知这老婆子名叫周白氏,家里有个儿子,靠着祖上留下的钱财过日子。
“两百五十块,就把你家闺女嫁过来,不管男方的条件如何?”
冬日中午的太阳光有些刺眼,周白氏眯起唯一的一只眼睛,那只坏掉的眼睛看上去就像是个黑洞,格外的吓人。
再加上她的语气很怪异,就像是从洞穴里刮出来的寒风一样,阴森森的。
于秋华缩了缩脖子,硬着头皮说道:“只要两百五十块!我可以不管男方的条件。”
“要是瞎子聋子呢?”周白氏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递给于秋华。
于秋华有些眼馋,可是不会抽,只能摆摆手:“瞎子聋子也行!”
周白氏翘着手指头划着火柴点上烟,深深的吸一口,脸上的褶子瞬间抻平了不少:“那要是傻子憨子呢?”
“啊.....傻子啊?”于秋华迟疑了片刻,重重点头道:“傻子也行。”
听到这话,周白氏的脸色严肃起来,抬眼看看于秋华:“你能当家?”
于秋华感觉到像是被锋利的刺刀刺进了胸膛中,下意识的低下头:“何文慧是我的女儿,我当然能当家。”
“那好!”周白氏从兜里摸出一个绣花荷包,从荷包里取出五块钱递给于秋华:“这是见面礼,等到相看的那天,我会将两百五十块送过去。”
见到那五块钱,于秋华顿时眉开眼笑,她将钱连忙接过来,装进兜里后,才突然问道:“你,你不怕我拿了钱跑了?!”
“跑?你可以试试看。”周白氏干瘪的嘴角勾起一丝冰冷的笑意,让于秋华忍不住打了个寒蝉。
她连忙说:“不会,我就是开玩笑的。”
于秋华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老婆子,直到站起身准备回去,才想起还有事情没有问清楚。
“你说的那个年轻人是谁啊?”
“我儿子。”
提起儿子,周白氏站起身,脸上第一次浮现出这个年纪该有的慈祥。
“他叫周大牛,小的时候受到了惊吓,人有些痴傻,不过身上的零件齐全。”
“你放心,只要你女儿嫁到我们家,我不会亏待她,要是她能给我生个儿子,我就再给你两百五十块钱。”
听到周大牛痴傻,于秋华心中有些犹豫。
她老家的村子里,就有一个痴傻的男人。
长得人高马大,智商却跟个孩子似的,一旦发起火来,就不管不顾。
家里就这么一个孩子,全指着他传宗接代,那时候是解放前,正赶上闹旱灾,他的父母就用十斤麦子,换来了一个从远乡逃难而来的女人。
那女人也算是勤快,嫁过来后,将屋内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下田干活也不吝啬力气,却经常被那傻子殴打。
打得鼻青脸肿的,到了后来,那女人便不见了踪影。
痴傻男人的父母说他们将那女人送回了老家。
但是村子里的人都清楚,十斤麦子换来的儿媳妇儿,谁舍得白白送走。
大约肯定是没了。
一想到这个,于秋华就有些后悔答应周白氏了。
可是。
一想到周白氏答应的两百五十块钱彩礼,和两百五十块钱生儿子钱,于秋华心中就激动了起来。
有了这五百块钱,他们足够过上五年好日子了。
“文慧,我将你养了这么大,也到了你回报我的时候!”
于秋华想明白后大步往四合院走去。
....
此时的何文慧收拾好书包,正准备去上学。
于菊花看到她从里屋出来,笑着拦住了她,从兜里摸出五块钱塞进她的手里。
“文慧,马上要高考了,你拿着这些钱,去买几本学习资料,争取考个好大学。”
何文慧拿着钱,就像是拿着一块炽热的火炭,连忙就要拒绝:“嫂子,我有个同学,父亲是高中老师,她那里资料多,我借来看看就行了,这钱您还是拿回去吧。”
“你这孩子,不买学习材料,买根钢笔,买几个本子也是好的啊。”于菊花攥住何文慧的手,将钱再次塞进她的手心里:“我跟你傻柱哥都没有文化,只能当工人,当然了,当工人也没啥不好的,地位高嘛,但是能当领导,还是要当领导。等你考上了大学,当了领导,以后也能照顾我家何花。”
要是别人说这种话,何文慧也许会觉得这人是有所图,才对她好。
但是何文慧清楚于菊花的性子,这个屠夫就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喉咙眼里的,从来不会掩饰自己心中的想法。
在何家生活的这阵子,何文慧就像是掉进了蜜糖罐里。
傻柱和于菊花从来没有拿她当外人,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紧着她跟何花。
甚至,在最开始的时候,于菊花还要让何文慧喝奶粉。
何文慧是既感动,又害臊。
她十七八的姑娘了,哪能好意思喝那玩意。
想起这些,何文慧心中暖烘烘的,将钱攥在手心里,重重点头:“嫂子,您放心,我一定能考上大学!”
“这就对了嘛,等你上了大学,我也能跟你傻柱哥一块去大学里转转,你可能不知道,我以前最大的梦想就是读大学,只不过因为小学毕业的时候,不知道三加八等于多少,才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梦想。”
何文慧噗嗤笑出声来,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嫂子,您可真逗,为了安慰我,竟然编排自己。我得上学去了,中午不回来吃饭了。”
看着何文慧出了屋子,于菊花小声嘟囔:“这丫头还不傻嘛,三加八等于十,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
何文慧背着书包,迈着快乐的小步伐,往四合院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就远远看到于秋华从外面进来,她脸色顿时黯淡下来,着急忙慌的躲到一旁,想要躲开于菊花。
可是为时已晚。
于秋华三两步跑过来,拉住了何文慧的去路。
“文慧,文慧,娘以前错了,你不要不认娘啊。”
说着话,她竟然小声啜泣了起来,那样子看上去很可怜。
看着于秋华满脸泪痕的样子,何文慧有些心软了:“大娘,我还得去上学,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
说着话,何文慧转过身就想走。
于秋华三两步跟上,又拦住了她的去路:“文慧,上学多苦啊,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哪能吃得了那个苦,我看你就别上学了,不如找个好人家嫁了。”
这话一出,何文慧心中刚升起的那点同情,顿时烟消云散了。
“大娘,咱们已经没有关系了,请你让开。”
“哎呀,你这孩子,怎么一点事都不懂呢!我这次可是给你找了个好人家,人家很有钱的,你嫁过去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于秋华拉住何文慧的胳膊大声说道:“你就算是考上了大学,又能怎么样,将来不是还得嫁人吗?”
“你让开,我要去上学了。”何文慧在看清楚于秋华的真面目后,一句话也不想跟她说,甩开于秋华的手,就要跑。
可是于秋华好不容易拦住了何文慧,哪里能让她这么轻松的离开,又冲上去死死的拽住了何文慧的胳膊。
两人正拉扯着,傻柱从外面回来了。
看到何文慧被于秋华拉着,他的脸色顿时铁青起来,冲上来,一把拽开了于秋华,将她甩到在地上,将何文慧护到身后。
“于秋华,我曾经警告过你,你以后再敢欺负何文慧,我绝对饶不了你!”
于秋华被摔得差点背过起来,从地上爬起来,指着傻柱的鼻子说道:“傻柱,何文慧是我女儿,我现在管教自家的女儿,跟你有什么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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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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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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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部为你提供最快的四合院之赤脚医生更新,第646章 于秋华的想法免费阅读。https://www.biqubu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