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都市小说 > 四合院之赤脚医生 > 第711章 周白云
  办公室内。

  张任飞听完周先明教授的话,眉头隐晦的皱了起来。

  下意识的想说些什么,可是又觉得不对劲,连忙将到了嘴边的话吞咽回去。

  他挤出一丝笑脸,缓声说道:“老师,我们这些研究员,轧钢厂实验室要进行审核,还有几分道理。毕竟我们没有作出什么贡献,根底也很浅。

  但是您老可是咱们国内的疫苗专家,您当初作出大贡献的时候,李东来还在农村当赤脚医生,他凭什么信不过您?

  我觉得这次对您的审核,就是看不起您,是对您以往那些功绩的亵渎。”

  这个指控不可谓不严厉,只是周先明教授好像并没有在意。

  他站起身看着张任飞说道:“任飞,轧钢厂实验室内有机密的研究项目,并且承担的又都是国家重点项目,对研究员的要求严格一些,也是很正常的。

  再说了,搞科研工作的,都需要受到层层审核,当初你加入实验室的时候,不也是接受过大学里的审核吗。

  所以,你不要紧张,也不要有什么抵触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听到这话,张任飞清楚周先明是不会推掉这次审核了,连忙改变说法,“老师,您说得对,咱们都是清清白白的人,不怕他们审核。您放心,我一定会配合从京城来的那些审核人员。”

  张任飞的表现,让周先明很高兴:“任飞,马上就要下班了,你提前回去吧,今天是周末,你陪白云去逛逛街,年轻人嘛,不能总是窝在实验室里,该放松的时候,总得放松一些。”

  说着话,周先明还从兜里摸出了一叠饭票交给张任飞:“你马上要离开吉春了,不知道什么时间,才能重新回来,而京城那边的几所大学还没有回消息,所以你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不能见到白云,这些饭票伱拿着,请白云去街上吃顿好的。”

  要是别人,遇到老师送饭票,这会肯定已经拒绝了,但是张任飞清楚周先明的性子。

  这位老教授的脑子比较轴,要是拒绝的话,他会认为你虚伪。

  所以张任飞毫不犹豫的接过来,揣进了兜里面,然后大步离开了办公室。

  果然,周先明教授看着他的背影,满意的点点头,然后重新回到办公桌前,拿起一本厚厚的医学书籍翻了起来,他不清楚轧钢厂实验室最近在研究什么,但是需要他这个疫苗专家加盟,很显然是疫苗研究方面的工作。

  他需要保持好最好的状态,等进入轧钢厂实验室后,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中。

  ....

  周白云也许是吉春大学最快乐的女讲师了。

  她虽然父母都在外地,但是却有一位权威级别的亲爷爷,并且脑袋瓜子也不笨,很顺利的就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然后在吉春大学这所重点大学里,当上了女讲师。

  虽然讲师的工资并不高,每个月只有四十多块块钱,但是工作比较轻松,社会地位高。

  另外,她还有一個天才男朋友。

  想起张任飞,周白云心中并没有甜蜜的感觉,反而有一种说不明白,道不清楚的感觉。

  按理说,张任飞是吉春大学的天才研究员,并且长得还有点小帅,更是无数女同志梦中的白马王子。

  能够拥有这么一位男朋友,是无数姑娘梦寐以求的。

  但是周白云总觉得这个人好像不真实,就像他的皮囊里住着另外一个截然相反的人一样。

  “这怎么可能呢,那样的话,张任飞不就成了怪物吗?”周白云想到这里,唏嘘着摇摇头:“周白云啊周白云,我看你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张任飞多好的人啊,能看上你,也是你的福气,你怎么这么不知足呢!”

  这个时候,一个身穿灰色中山装的姑娘推开办公室的门,快进走进来,笑着对他说道:“白云,你那个白马王子来了。”

  “知道了。”周白云放下课本,站起身就想离开办公室。

  却被那姑娘拉住了胳膊:“白云,你什么时间调到京城啊?”

  这姑娘名叫周红艳,跟周白云是从小到大的朋友,两人一块读小学,读初中,读高中大学,又一块毕业,进到了吉春大学当讲师。

  可谓是周白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了,所以她有什么话,都直接告诉周红艳,其中自然也包括跟张任飞的事情。

  今天不知为何,周白云也不想那么快就见到张任飞,所以停住了脚步。

  她看着周红艳说道:“红艳,你不是不知道,我的学历比较低,在学术上又没有什么成绩,进到咱们吉春大学已经很勉强了,哪里有资格调到京城去。”

  “哎呀,你不是还有你爷爷吗,周老可是国内的权威,只要他开口,哪个大学能不给几分面子?”周红艳很夸张的说道。

  要是别人听到这里,已经听出了周红艳的戏谑之意,但是周白云却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还以为好友是在为自己出谋划策呢!

  她苦笑道:“红艳,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爷爷的性子,他这辈子最讨厌别人走关系,又怎么可能不以身作则呢!”

  “再说了,那样也不好。”

  “是吗?”周红艳嘴角微微翘起,她心中一阵冷笑,要不是因为有个好爷爷,就凭你的实力,能进到吉春大学当讲师?

  从小到大,周红艳都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弱于周白云,她的成绩比周白云好,长得比周白云漂亮,比周白云会团结住户们,但是周白云却处处压她一头。毣趣阅

  上学的时候,老师每次都会单独表扬周白云,等到参加了工作,周白云的工资也比她高一级。

  而现在,周白云找的男朋友,也比她的男朋友更帅气,更有前途。

  “好了,不跟你说了,让张任飞等久了不好。”周白云抬起手腕看看时间,已经足足十分钟了,生怕张任飞等着急了,当时就想离开。

  却被周白云拦住了。

  “白云,我记得你还有作业没有批改吧,等会马上就要上课,说不定会来不及。”周红艳眼睛一转说道。

  “哎呀!”周白云惊呼了一声,猛地拍拍脑门子:“我这几天一直在忙投递简历的事情,怎么把这事儿给忘记了。”

  她看看桌子上的作业,有些为难的说道:“红艳,我这会需要立刻把这些作业改出来,麻烦你跟张任飞说一声,我不能出去玩了。”

  “你就放心吧,我正好要下班了。”周红艳的嘴角再次得意的翘了起来。

  就你这样的傻货,凭什么拥有这么帅气的男朋友呢!

  周白云坐回办公桌前,开始忙碌批改作业,周红艳则走出了办公室。

  她先来到卫生间里,拢了拢头发,整了整衣服,让自己看上去光鲜亮丽,这才缓步走下办公楼。

  此时张任飞已经在楼下等得着急了,不时抬起手腕看时间。

  看到周红艳走过来,张任飞有些疑惑的说道:“红艳,白云怎么没有出来呢?”

  周白云款款走到他跟前,撩了撩头发,笑着说道:“任飞啊,白云有点作业没有批改完,今天是没有办法出去了。”

  她看到张任飞神情有些郁闷,拱火道:“白云这人还真是的,拿些作业有什么要紧的,等上完课再批改,也不会耽误学生。哪有陪男朋友逛街要紧,特别是你这种天才研究员,平日里总是在实验室里忙,好不容易抽出时间陪她逛街,她倒好,竟然不理会你。

  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说着话,她还不时的往张任飞的身旁蹭蹭,张任飞似乎感觉到有点尴尬,连忙侧步挪开一点距离。

  “哪个,既然白云还有事情要忙,那我就先回去了。”

  张任飞说着话,就要离开。

  “哎呀,你着急什么呢!”周红艳岂能让他轻易逃走,快步上前拦住了张任飞:“我可是白云最好的朋友,当初你们谈对象的时候,我也没少帮你,你马上要离开吉春了,咱们这辈子说不定都不会再见面了,你是不是该请问看场电影呢?”

  张任飞是个聪明人,早就清楚周红艳的想法。

  按理说,周红艳人长得漂亮,还很懂事,是个可以发展为对象的女人。

  只不过他还有重要的任务要完成。

  张任飞不好意思的说道:“红艳,真是对不起,我刚才想起来了,实验室里还有一些事情要忙,需要先回去了,你放心,等到离开吉春之前,我和白云会请你看场电影,吃顿饭,感谢你这么久以来,对我们的照顾。”

  说完,张任飞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而周红艳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摸不着头脑。

  身为一个聪明的女人,她能够敏锐的感觉到,张任飞明显是对她感兴趣的,但是她已经送到了嘴边,这人怎么就跟书呆子一样,装作没看到呢?!

  .....

  张任飞离开后,回到宿舍推出一辆自行车,骑上之后沿着街道漫无目的的行进,就像是一个随意逛街的人一样。

  只不过要是有人跟在他身后的话,很快就会发现,他总是时不时的往后面瞧去。

  等确定了后面并没有人跟踪,张任飞这才骑着自行车拐进了一个胡同里面。

  胡同逼仄,仅仅容纳一个人通过,张任飞行进了一段距离后,再次停下来,往身后看去。

  此时他的位置距离巷口足有两百多米,要是跟踪的话,这个距离已经不是安全距离,跟踪的人一定会出现。

  张任飞站在那里足足等了五分钟,也没有看到有人进来,这才重新骑上自行车,从巷子里出来。

  这一次他又骑行了十来分钟,再次重复了刚才的步骤后,最终来到了一个巷子的尽头。

  这里是一扇破破烂烂的大门,大门在风吹雨打之下,上面破出了好几个洞。

  张任飞停下自行车,一手推着车子,一手在门上敲了敲。

  片刻之后,伴随着一道吱宁声,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身穿工装,面容黝黑,头发花白的中年人,如果仔细辨认的话,此人跟张任飞有点像。

  中年人的目光越过张任飞的肩膀往后面看了一眼,确定没有人跟踪后,将张任飞让进了院子里。

  “任飞,没有人跟踪吧?”中年人不等张任飞扎好自行车,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张任飞得意的说道:“绝对没有人跟踪,您就放心吧爹,您儿子可是天才,在吉春谁想骗过我,那几乎不可能。”

  没错,中年人就是张任飞在十几年前死去的爹。

  他原名张天方。

  张家的先辈来到吉春城的时候,一穷二白,后来通过勤俭节约做起了小生意,拥有了一间小小的皮货铺。

  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也衣食无忧,但是到了张天方这一代,事情发展了截然不同的变化。

  张天方的父亲娶了三房姨太太,等到四十岁的时候,才有了张天方这个儿子。

  中年得子,张天方的父亲将张天方视为宝贝疙瘩,捧在手心里怕化了,再加上家中生意兴盛,可谓是要什么给什么。

  活活把张天方养成了一个游手好闲的阔少爷。

  张天方读了几年私塾之后,觉得私塾太憋闷了,将教书先生暴打一顿。

  张父没有办法,只能放弃让张天方走仕途的想法,准备让他接手皮货铺的生意。

  但是张天方哪是那种做生意的人,在铺子里待了几天后,卷了柜台上的钱,就跟几个狐朋狗友去串花街柳巷了。

  如果说仅仅玩女人,那倒是没什么,毕竟那个时候,张家的皮货铺子生意兴隆。

  但是这货还喜欢上了赌博,跟着一旁阔少爷,到赌场里寻欢作乐。

  赌场那是啥地方,吃人的地方。

  在被人下了套之后,张天方将张家的皮货行输了出去,活活把张父气死了。

  从此过上了衣食无着的生活,靠着一个老管家做苦工过日子。

  后来,鬼子贡献吉春城,张天方看到在大街上耀武扬威的鬼子,脑瓜子里突然浮现出一个好主意。

  他将家里最后一张老虎皮典当了出去,换成大洋送给了一个鬼子军官,算是跟鬼子拉上了线。

  随后,张天方仗着鬼子的势力,开始在吉春城作威作福,由于其心狠手辣,所以很快就获得了一个活阎王的称号。

  张天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加迈力给鬼子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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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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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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