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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九百一十章

  林启晟表扬我此生在人间世界知道的信息真多,我点了点头,我觉得自己此生的知识储量确实不少,网上的各种消息非常的多。

  “那次,我妈带外国人去参加完南交会,他们先去长滩,外国人坐国际航班回国。我在南城的一个家庭式酒店,自己住了几天,当时是十月深秋,但那边还穿短袖,和北方气候不一样,冰城都供暖了。那盒棉花糖就是那时买的,虽然不怎么好吃,但价格还可以,当地物价比较高。我想起小时候在附近城市,那是我上小学,暑假来南方,我妈我爸租的房子。有几次,我妈带我购物买东西,她买了家里的很多日用品,给我买了机器猫的布娃夜灯闹钟折叠电话,还有机器猫系列比卡丘系列的软皮玩偶,很小的玩偶,一排多个。有次中午吃饭,我妈带小学生的我去吃饭,我妈给我买的鸡腿饭,让我自己去领,我没好意思和男厨师说我要鸡腿,我妈在餐桌上吵着说怎么能不要?但我站在打饭处还是没说要鸡腿。男厨师说到底有米鸡腿啊?怎么不说话?戴眼镜的女老板,在前台说让他自己决定,早晚要独自面对的,因为我没要鸡腿,女老板把鸡腿钱退给我妈。当年买的玩具,大多带回了北方,有的娃娃还留着,夜灯外边颜色脱落,里面是自己按灯泡的,也就不要了。闹钟被那个让我妈买股票的舅舅儿子拿走了,那儿子认为,我能在京都名校上中学,他爸有很大功劳,他爸是那个集团中高层,说入股那个集团,很能赚钱。我妈有段时间,那个集团的股票让她一天确实能赚很多,所以她把家里近乎所有的现金财产都买了股票,把家底都放进去了。有职员说这个舅舅至少赚了五百万!而我妈最后却尽赔二百多万,我爸和她分开,他找个女人,骗了他挺多钱跑了,他做服装生意做的不行,两三年后,他的百万资产也就没剩多少,经济远不如以前,又和我妈搭伙多年,把我妈和他自己那些年的财运全都骂没赶走!那些年我们几个过得挺痛苦。二十年前的二百万是很大的一笔钱,比现在的千万还要多,是我妈辛苦做服装生意,攒了十几年的所有积蓄,可全都陪没了。我初二的国庆黄金周的假期,那个舅舅与儿子,还有一对夫妻和我一起去旅游,我妈给了那个舅舅五千块钱,我去了多个地方,其中一个地方是草原。记得那时的学校秋季运动会,那个舅舅与儿子还有我,和一对母子在一个餐厅吃午饭,那个女人是那个集团的高层,儿媳妇给她生了孙子,那个女人给儿子五百万当奖励。有次,有一堆人挤一辆车走,是多个男股东,这些人说上班喝茶看报纸,当时那个集团已经债务危机,有款限制儿童少年浏览网络的电脑软件卖的不好,让银行冻结财产,直至破产。那个舅舅的妻子说,有人打电话给集团老总,说得罪人了,让其未来骑自行车,市值多少个亿的集团倒闭,坑了很多人,我妈算是投资失败最严重的人之一,那个集团克她的名字,现在想来都很不吉利。我上高中后用手机定时起床,我爸花四千多买的掌上电脑的多普达手机,他不怎么会用,我初三下学期,他把掌上电脑的手机送我了,我用了挺多年。那个折叠电话,合起来是一个站着笑的机器猫,可以打电话,造型蛮可爱的,家里临时用了几次,就放起来了。其他玩具玩偶什么的,我现在还有留着,只是放到我卧室暖气片一排的书柜里的塑料袋里,不再用了。”我说完,又吃了几块棉花糖,虽然不好吃,口感很廉价,但我还是吃了几个。ßĨQÚbu.net

  我拿起一个棉花糖果给林启晟,他说不想吃,但我让他吃,他还是又吃了一个,就像他其实不想听我的这些生平经历,但还是听了下去。

  “作者大人此生的记忆力真的太好了!我觉得自愧不如,你把一些事情记得这么清楚,还记录到星莲故事里,你未来可能不会重看你原装的此生记忆影像系统,但记录人生的这些章节,有很多你不会回避去看。”林启晟说完,他抱了抱我,我拍了拍他。

  “因为这就是人生,也许别人认为这些记忆太平常了,有什么可提的?但这些故事就是我此生人生的组成部分。我此生记忆力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我只不过把很多事情用影像的方式记录到脑海里,多次回想就长时间忘不了。可惜我辛苦上学念书十几年学的公式单词等等,几乎忘的一干二净,因为影像记录是最占容量的一种方式,就像电脑硬盘里的存储也是如此,如果存照片文本等可以存很多很多,但要留存超清高清的影像视频,和很占空间的大型游戏,那容量就变得有限了,可能得做出取舍,留下对自己比较重要的资料。”

  “我在南城的家庭式酒店住了几天,我妈从外地回来,我去机场接她,我给她买了十几块钱一瓶的带气的矿泉水,我说老板喝好水,我妈挺高兴。我妈的好朋友开车去接的,那个阿姨和我妈关系很好,多年前她把户口迁到南城。我在南城住的酒店,是阿姨帮我入住的,说是她儿子同学的家长开的酒店,她在火车站附近的批发商场开店铺。阿姨当年整全口的烤瓷牙,花了十几万,买的保时捷卡宴花了七十几万,卡地亚的玫瑰金表十几万,还有金手镯和奢侈品包,显然是个事业有成的女老板。有次吃完饭,在街道上,阿姨说要把她儿子送到金海湾上大学,我惊讶的说,在那边上大学一年各种费用加起来得十几万二十万吧?够我生活多年了。阿姨让我妈花钱,买的鳄鱼皮包钱包小的高档皮箱,总共花了六七千,当然这是批货价买的,如果在别的店铺买一样的商品,要贵挺多。我妈一两次花钱就已经超出预算,接着要去多地旅行一两个月,钱要匀着花。”其实很多商品,我也想买。如果我此生很有钱,我也会花的,但经济不允许,我明智的选择合理花销,不让自己有压力,是为我自己考虑。钱透支花了,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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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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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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