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九百一十二章
我吃了几个神品奶油的蜜花泡芙,奶油香甜可口,浓淡恰到好处。我不自觉的多吃了几个,金发晶茶几上的神玉餐碟多次自动增添和更换餐品。
有多种甜品,百花的雪顶的浆果的星空的果酱的肉松的甜心的等等,因为主人要在机舱里品尝糕点,影莲糕点师增加了甜品种类和数量。茶几上除了有放着玉清鲜花的幻界神瓶,还有几十种精致的点心,并且餐品在陆续变化。
因为我刚才的话,让林启晟有些不高兴,我不但说元天远远在他之上,还直言偏袒金湖岳,他不跟我吵架就不错了。
我看他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他看我专门吃奶油甜品,对其他系列的甜品,这次没怎么吃,他阻止我继续吃奶油,那我不吃了,我接着讲我此生的一些事。
“我此生辛苦上学念书十几年学的公式单词等等,几乎忘的一干二净,因为影像记录是最占容量的一种方式,就像电脑硬盘里的存储也是如此,如果存照片文本等可以存很多很多,但要留存超清高清的影像视频,和很占空间的大型游戏的资源素材,那容量就变得有限,可能得做出取舍,留下对自己比较重要的资料。打个比喻,有些记忆能人,能用闪盘网盘飞盘意识盘高速储存海量信息,而我还在用机械盘储存记忆,但传统的方式更加稳定和安全。星系时空系统会留意一些开挂的太超能的生灵,什么一眼看水,睡眠中能控制梦境的,无限储存的,一天几天能读完百科全书的,还有恨不得自己编出神通的,不如好自为之,不要过度,木太秀于林,风必摧之。有句话,水满则溢,月圆则亏,自信是好事,但太逞能自负,为了虚名而耀武扬威自吹自擂,不会只有好的。”我说完吃了一个绿茶豆红瑰香周圈金雪绒的提拉米苏,我用的白金勺子,没用餐叉,我让林启晟也吃些,他说不要。
“继续讲故事,我二十八周岁从南城回到京都后,外国采购商他们坐国际航班走了,最终只有我妈朋友采购,其他人只是转转,就当出国旅游。我妈过段时间去外地,后来我二十九岁回冰城过得春节。有一天,我充着手机电源,用么么哒手机玩口袋复刻手游,但手机屏幕突然花屏,我也不想手机坏,万幸大部分资料复制在储存卡里,并且提前拷贝到电脑硬盘中,但还是丢失了一些资料。记住重要信息多存几个备份,如果都存手机里,一旦手机坏了或是丢了,如果没法数据恢复,那损失不小。那个手机屏幕不能用了,已经用了两年多,九百块钱买的还算不错,换屏要几百,我写作和重读栐幻天书开篇故事的时候用的那个手机。以后我不连着充电器玩手机,就是怕手机过热对电池和屏幕不好,因为老手机充满电要四个小时,我没办法,有时只能连着充电宝或手机电源用手机。然后买的金立手机,花一千五买的经典款,一个恋旧男星做代言,当时在电梯广告栏里有这个前后双摄的手机广告。因为我舅在那个专门卖手机的连锁店常换手机,他总换老款的旗舰手机,把旧的手机折价再加些钱换新的,挺多人也会这样。像我妈连续用手机五年不换的人不多,五年前的手机还能用,就已经挺厉害,说明品质优良,但当然会卡,手机容量不够,新款软件占内存和容量都比以前大多了。男店员他认识我舅这个老客户,他给便宜五十块钱,还送的水壶当赠品。这个蓝色背壳的手机,我用了两年半,屏幕变得偶尔失灵,但我还是把这个手机放在床铺左侧,用飞行模式,当闹钟使,有时简单用用,一周充一次电就可以了,充电一个多小时就能充满,比我现在用的充满电要两个多小时的维沃手机要快。我看今年秋季的新款手机,极速模式十几分钟能充满电,我表示羡慕,但我近来没有买新手机的打算,如果不长时间的玩游戏,一天充一两次就足够用,有时一天一充。前段时间,玩传奇手游倒是一天得两三次充电。我用蓝色背壳的手机,写了星莲故事有一百万字,手机功劳非凡,我会把原版手机安放在梦生幻境。往后的文字,我用雾光幻境的银色背壳的手机打字写作而成,并且连载章节和修正文字,我会把这个已经连用一年多并且继续用一段时间的原版手机放到圣回神宫。”biqubu.net
林启晟没说要这些手机当纪念品,当然我也不会给,我要留下原版当做纪念。时间长了,性能都不行了,就算用神力保存,也是原版的性能。手机款式多了,我觉得用全新的旗舰手机更好。明圣元国的源系统可以有随身的智能投影,能代替手机,部分手机电脑等未来会成为时代的文物
“我和南交会的缘分有四次,第一次是我二十六周岁的秋天,第二次是我二十七周岁的十月,第三次是我二十八岁的春天,第四次就是我和林启晟你谈起的,我已经连停车场都进不了的那次。我二十七岁是个肥年,这些年过得最好的一年,我的两个大项链都是那年买的,一年就去了几十次自助餐吃饭,体重完全反弹,继续放飞自我,胖就胖吧!我妈那年的帮助采购赚佣金的生意也最好,年底的时候,我妈带我连着坐了两次大型邮轮。我二十七周岁的十月,我妈带外国朋友参加完南交会,先去长滩,送走外国朋友坐国际航班回小国,然后我妈再从长滩回来,而我自己住了几天家庭式宾馆。我妈到南城机场,我坐地铁去机场接她,我给她买了十几块钱一瓶的带气的外国矿泉水,我说老板喝好水,我妈挺高兴。我当时想买机场小店的特价香水,五十块钱一瓶,但没买,后来在郊区商场买的香水,价格不高,但味道还可以。”我很喜欢香气,一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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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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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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