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都市小说 > 重回飞扬时代:从淘金窝子开始 > 第10章 套到大货了!
  沙金就是黄金。

  之所以叫沙金,一来是因为纯度不够。

  二来则是因为沙金是因矿脉风化,经水流汇聚于河沙之中,且大小形似细沙之状,故而得名。

  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不够聪明,同时又缺乏背景的缘故。

  杨振上辈子那是妥妥的最底层体力劳动者。

  为了养家糊口,他干过的工作,当真是五花八门。

  除了下套打猎之外,如淘沙金这种只要有力气就能干的活计,自然也曾是杨振为了挣钱干过的工作之一。

  不但干过,而且他干的时间还不短。

  也是因此,如淘沙金从一开始的开碗,溜槽,到最后的收金,炼金这一整套的工序,杨振可谓都熟悉无比。

  总之如果只是淘金的话,杨振自感自己绝对有把握将那金窝子里的沙金是一颗不剩的都给淘出来。

  可要让他通过望风观水,从一条有沙金的河流里把富金点,也就是金窝子给找出来的话,那就有些勉为其难了。

  毕竟他曾经干活虽然以肯卖力气著称,到哪儿都深受老板喜欢。

  但除了本职工作外的其他事,他是连问都不会问,就更别说主动去学。

  也是因此,面对这条蜿蜒数十里,明知道曹建军曾经在里头找到了金窝子的河流。

  但自己现在却有些不知所措,不知到底该如何下手的杨振,生平第一次反省起了自己的人生……

  忽然发现自己曾经悲催的命运,或许跟自己的性格也有很大的关系,并非单纯的命不好,运气差。

  就比如这找金窝子。

  当年淘金的时候但凡多学一点,多问一句。

  杨振觉得自己这会儿怕都不会像现在这么抓瞎。

  好在经过一番抓耳挠腮的回忆,杨振总算还是回忆起了一些曾经淘金的细节。

  想起曾经的任何一个淘金点,无一不在河流对水冲刷的弯道处。

  想起但凡那些激流猛然放缓的河湾,一般都要比寻常河湾的出金量要高的多。

  再加上对曹建军的了解。

  知道以曹建军的性格,也绝对不会刻意跑很远去找金窝子。

  之所以能找到,应该具有很大的偶然性。

  比如洗碗洗衣服的时候看到了金沙,或者是一不小心摔河里发现有金沙之类。

  想清楚这些之后,杨振总算有了些眉目。

  先将范围确定在无名小河靠近伐木点上下游各几百米的范围之内后,杨振便一手铁锹,一手土海碗的在河边的个个弯道处忙活了起来。

  虽然不懂黄金因为密度的沉积性。

  但因为有具体的工作经验,杨振在这方面倒是不会再犯糊涂。

  河湾上层的河沙等等,杨振直接挖开连看都不看一眼。

  直到挖开几尺深之后,杨振这才开始将河沙装在碗里进行试淘。

  这么做并不是真的已经开始淘金,而是通过试淘,看看河沙里是否含有沙金,确定含量多寡,是否值得开采。

  也是因此,这一步骤在淘金行内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做开碗。

  第一碗一片沙金都没有。

  后续几碗也是如此。

  直到足足又挖了半米多深,逐渐开始接近河床那坚硬的基底之时,淘洗过后的碗底才逐渐有金沙出现。

  虽说数量极少,根本不值得去淘。

  因而压根也不可能是曹建军曾经找到的那金窝子。

  但看到这些金沙的杨振却依旧欣喜若狂。

  毕竟之前虽然是因为这金窝子才放弃的回城资格……

  但对于这河里到底有没有金窝子,杨振却并不敢百分百保证。

  毕竟曹建军这人说话向来云山雾罩,想从他嘴里听到句真话,那真是比登天都难。

  现在虽然还没挖到金窝子。

  但这些金沙,却足以证明曹建军在金窝子这事上并未说谎。

  原本只是猜测,现在却已经可以确定金窝子的确存在……

  杨振岂有不兴奋之理?

  也是因此,虽然挖沙开坑累人至极。

  但在发现金沙之后,杨振却是干的无比卖力。

  不过短短半天,杨振就已经挖开了四五处可能富金的河湾开碗。

  若非是还得去检查之前下的猎套有没有收获,杨振怕都还得继续挖。

  一看到杨振放下东西拿着猎枪出来,知道杨振肯定又要进山的黑虎上蹿下跳,汪汪叫个不停,似乎是在对杨振说快带上我,带上我一般。

  杨振自然也不会忘了带上黑虎。

  毕竟别说万一遇什么野猪狼之类的大货,有黑虎在多少能提个醒这点,就说万一看到猎物没打死,光靠他自己怕未必追的上。biqubu.net

  慢悠悠的走过伐木完毕的荒坡,刚刚靠近老林子内兽道下套附近的位置。

  黑虎忽然低吠几声,然后便直窜了出去。

  “难道又有东西上套?”

  看到黑虎窜出去的模样,杨振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说这猎户打猎下套,便是老猎户都不敢保证天天有收获。

  自己进山三天已经打到了两只,今天要再套中。

  连三天都有收获,运气不至于这么好吧?

  但下套处一只被黑虎死死咬住,浑身黑毛的猎物,却的的确确的证明了杨振的运气好。

  不但好,而且还好的过分。

  因为这次的猎物虽不是什么像野猪之类的大货,却也半点不小。

  是一头足足二十几斤重,满身肥膘的猪獾!

  虽然这两天有事兔子又是野鸡的,肉是半点没少吃。

  但一看到那猪獾,杨振却依旧忍不住就开始口舌生津。

  原因无它,那就是猪獾肉肥啊!

  反正是一想到那炒的滋滋冒油的猪獾肉,杨振是口水都下来了。

  简直恨不得立即将猪獾给背回去炒上一大盆,来个大快朵颐。

  黑虎似乎也能分辨出眼前这大货和前两天野猪兔子的区别,一直咬着不肯撒口的同时,不断冲着杨振摇头晃脑,似乎是在说这么大一家伙,今儿你可得给我多吃点一般。

  “都套死半天了!”

  “居然还敢咬着邀功,你这家伙也真是脸皮够厚!”

  摸摸已经僵了的猪獾,杨振好笑的白了黑虎一眼,却也不忘承诺到时候肯定给它多吃两块。

  黑虎这才算是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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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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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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