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都市小说 > 重回飞扬时代:从淘金窝子开始 > 第13章 金窝子总算找到了
  PS,感谢黑云道人童鞋的打赏。

  ……

  杨振原本姓周,叫周振。

  只是亲爹走的早,他娘任玉华又是个临时工。

  光靠自己的工资怕是连她自己都未必能养活,更何况还带着当时还未陈年的周振和周兰兰两个拖油瓶。

  不得已之下,任玉华才改嫁给了杨天林,周振和周兰兰便也因为她的改嫁,而改姓了杨。

  杨天林也是二婚,带着杨文华一个闺女。

  虽说因为厂子里效益不错,但明显靠他一个人的工资,想要养活一家子五口人,那绝对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其天性刻薄,仗着自己是家里顶梁柱的关系,对任玉华杨振杨兰兰母子三人,那是非打即骂。

  这也是杨振当年还不满十六,明明还不到规定下乡的年纪,却主动报名下乡的原因。

  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那种寄人篱下的凄惨。

  想着这些,想着从小到大每次逢年过节后爹杨天林家亲戚过来。

  杨天林杨文华父女和一干亲戚谈笑风生,任玉华跟自己和妹妹忙前忙后,却还大气都不敢出的卑微模样……

  杨振便忍不住叹了口气,心说以前没能力也就算了。

  但现在既然穿越回来了。

  自己一定要想点办法,看看能不能在过年之前搞点钱给任玉华寄回去。

  除了能添置些新衣裳之外。

  最重要的是手里只要有点钱,母女二人这个年到时候就不至于过的太卑微。

  可想到即便自己找到了金窝子,淘到了金沙。

  但现在黄金买卖压根没有放开,要买只能卖黑市。

  平白就得给人赚一头不说,万一出点啥事,搞不好还得坐牢……

  杨振便就忍不住的有点犯难,毕竟这种事他可不敢让母亲任玉华和妹妹杨兰兰去干。

  不过当他的目光落在房梁上的那些猪獾肉野鸡野兔之上后,杨振心头顿时便有了主意……

  半夜的时候,山里起了风。

  风越来越大。

  刮过山岗树木之时的怪声,听着简直如同鬼哭狼嚎。

  吹过山谷,风声几如鬼哭狼嚎。

  那动静,若是一般人孤家寡人的在这伐木点,怕是非得给吓尿了裤子不可。

  杨振却是半点没有在意,依旧鼾声如雷。

  如此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穿越这种怪事都赶上过了,其余便根本不会在乎。

  更多的是因为他做了一个梦。

  梦到因为他寄了钱,妹妹杨兰兰生平第一次可以穿着新衣裳过年,梦到了因为有了钱,无论在什么亲戚面前说话都底气十足的任玉华。

  因为刮了一夜的风,山里的温度在一夜之间便降低了不少。

  浑然未觉的杨振一推开门,便被冻的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赶紧回屋添了件衣裳,这才敢再次出门。

  因为有被狼啃了半只兔子的关系。

  这次吃过早饭之后的杨振并未忙着去淘金窝子,而是先去检查陷阱。

  想到要真能将那头狼给套中,就能一下出几十斤肉。

  到时候真去504所怕就能多卖好几块钱……

  带着黑虎进山的杨振爬起坡来的速度都快了不少,第一时间便赶到了之前那剩下半只野兔的陷阱之前。

  周围的陷阱全都没有触发。

  但中央陷阱上剩下的那半只野兔,却已经没了踪迹。

  从地上密布的脚印上看,那头狼明显是精确的避开了陷阱,然后把剩余的那半只野兔给偷吃了。

  “难怪老猎户都说狐狡狼精!”

  “这么多陷阱都能避开,这狼怕是真成精了!”

  眼见自己在周边足足布置了好几个陷阱却依旧没套到狼不说,还被狼把饵给吃了,杨振郁闷的不轻,却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毕竟他现在还得淘金窝子,压根没时间用来猫在山里打猎。

  陷阱套不住狗又追不上,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他只能将陷阱修复一番,又顺着狼出没的脚印多加了几个套索,以增加套中的概率。

  忙着这一切的同时,杨振也不忘安慰自己。

  觉得即便套不中狼那也没关系。

  毕竟现在距离过年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

  只要剩下的套索能保持前几天的收获。

  那么除了自己吃的之外,他觉得剩下的猎物也足够自己在年前卖出一个不错数目来给任玉华寄回去。

  然后杨振就惊呆了。

  倒不是说今儿剩下的套索全都一无所获。

  事实是剩下的套索套中的猎物虽然比不上昨日,却也还是套中了两只野鸡。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两只野鸡已经全都给撕碎了!

  别说是拿去卖钱,便是自己吃都没法吃。

  野鸡和套索周边,也都布满了狼爪的足迹。

  很明显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那头狼察觉出杨振想下套抓它,所以故意撕碎这些野鸡作为报复。

  “挑衅!”

  “红果果的挑衅啊!”

  看着那一地的野鸡毛,杨振恨的简直是牙根子都在痒痒,冲着山林破口大骂赌咒发誓道:“你头死狼,你千万别给老子抓到你,否则的话,要不将你抽筋扒皮千刀万剐——老子跟你姓!”

  发狠一阵。

  因为狼的蓄意破坏,杨振空手而回。

  倒是几条狗因为这狼的出现大饱了一回口腹。

  毕竟那些被撕碎了的肉杨振虽然不能吃,几条狗却都是能吃的,被他全部捡回来喂狗。

  因为狼的出现,杨振不得不加大了巡视陷阱的频率。

  从原本计划的每天一次,改为了每天早晚两次。

  以期万一套中东西,可以及时取走,不至于给狼吃了或者故意破坏了。

  只是这世上只有千日做贼,又哪儿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也是因此,即便杨振加大了检查套索的频率,但几天下来却还是有好几只猎物要不给狼偷吃了,要么就被其给故意破坏了……

  杨振被气的成天直犯肝疼不说,便是连确定金窝子地点的工作,都因此而大受影响。

  三四天下来才开了六七处河湾,甚至都赶不上最初一天的开挖量。

  “你这头死狼!”

  “要不将你拆胆取鞭,老子誓不为人!”

  再次挖开一处河湾,杨振一边用海碗震荡泥沙一边咬牙切齿暗自发狠。

  但随着那些泥沙被震荡而去,杨振的咒骂声也开始逐渐降低,同时一双眼珠子也开始越瞪越大……

  因为碗底,金灿灿的一片!

  辛苦十来天,他心心念念的金窝子,可算是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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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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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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