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历史小说 > 烈火南明二十年 > 第114章 初见郑森
  十月中旬,一支规模颇为庞大的舰队在海面上航行着,他们的目的地正是谅山府的新安港,这支船队由原先蒲德曼商队的十艘船只加上郑森舰队的十几艘战舰组成,也算是一支可观的力量,一个月的海上航行,基本上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海盗或者商船都是唯恐避之不及,让他们得以顺利返航。

  在到达新安港之前,蒲德曼特意放出了信鸽,通知了港口船队的情况,高衡在接到消息之后,跟郑芝龙的反应一样,也是马不停蹄,带着人马赶到了新安港码头。他万万想不到,蒲德曼和景昭竟然把活干的这么漂亮,居然真的见到了郑森,不仅如此,还协助福建水师打下了热兰遮,把后世课本上的郑成功收复台湾提前了这么长时间。

  这也就算了,他们还真的把郑森给邀请到了安南,得以让自己和曾经的偶像见上一面,这怎能不叫高衡欣喜。

  蒲德曼他们出发的这两个月时间,高衡可没有闲着,谅山府几乎是每一天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军队的扩充,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军队的人数也在进一步扩充,除了已经整编的四个旅之外,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两个新训旅,招募的新兵全部放在新训旅当中,进行统一训练。

  另外,高衡还在谅山府各地建立了小型马场,实际上,这一套倒是源自于明朝。自古以来,战马都是产自北方或者西北、西南的边疆地区,就算是中原地区的产马区也基本上位于黄河北部。

  但当年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时候,明军是自南向北进行北伐,也就是说当年朱元璋的地盘并不在养马区,所以在他的号召下,私人马场遍布各地,为此明廷还创立了一套制度,叫做马政。

  马政说白了就是分成三部分,一部分是官牧,比如说御马监、苑马寺这些机构用当地的军户给朝廷养马。再者就是民牧,由两京太仆寺所属的官马,交给属地的民户家养,再给予统一补贴,如果养马的家庭每年能生育一匹小马驹,就可以免去差役之苦或者是免税。最后就是马市,在边境进行马匹交易,扩充战马。

  高衡现学现卖,这三条策略在谅山府可以并行,首先是谅山府本来就靠近西南边境,西南的山地马虽然不能说特别好,但是也算马马虎虎,谅山府有银子,商路也打通了一些,完全可以进行贸易,购买一些马匹。况且他们跟安南虽然处于战争状态,但是谁不喜欢钱,只要钱给够了,安南官军或者地方倒卖一些战马也不是不行,这就等于多了一个渠道。

  然后就是官牧,蒲德曼等人出发之后,因为谅山府的人口已经扩充至三十万,军队扩充到六个旅,所以在高衡的提议下,在谅山府府城内将原先的军衙变更成了兴华军军部,机构设立更加健全,对军队和全局的掌控力大大加强。

  所以,以军部为首,建立了军部直管的两座马场,挑选优良种马,从民众中选拔有养马经验的人,专门从事养马工作,为兴华军培育战马。

  另外就是民牧,发动民众的力量,但是跟当年明朝的政策有所不同,军部就是直截了当给钱,一户家庭若能贡献一匹战马或者驮马,军部会按照市价进行收购,除此之外,还会多给一份钱作为奖励,这份钱称为多产奖,从第二匹马开始,往上累加。

  比如,崇祯初年,一匹正常的战马需要银子三十两,现在的行情早就已经涨到了五十两,若是从民间收购一匹战马,需要支付五十两,两匹应该是一百两。军部在此基础上,以两匹马为限,贡献两匹马者会额外得到二十两银子的补助,以此类推,三匹马就是四十两,这大大提高了民间养马的积极性。

  为了鼓励民间养马,高衡还让军部的官牧挑选种马给民间育种,生下小马后,种马归还,小马你自己养,养成了交给军部,军部就支付白银,这更是进一步促进了民众的主观能动性。

  谅山府已经有了一句口号,只要马儿养得好,全家年年吃得饱,只要马儿养得精,数钱数到手抽筋。

  随着官牧和民牧的热情高涨,军部便将混编旅拆分,建立单独的骑兵旅和炮兵旅,当然,这还要一些时间,毕竟战马要到三岁才能进入军营成为骑兵的附属驮马,到了四岁才能成为坐骑,五岁之后才是战马的黄金年龄。

  从崇祯十七年计算,今年出生的马驹要到三年后才能开花结果,所以目前高衡的骑兵依然是以马市购买的战马和缴获的战马为主。不过好在骑兵旅即便是完全建成也只有三千人的兵力,一人双马加上预备的马匹,数千匹足以。

  基本上官牧和互市以及缴获的马匹在一年内能装备齐全整个骑兵旅,只要训练出相应的骑兵,就不愁他们没有战马可用。

  两天后,舰队顺利抵达了新安港,当站在船头的郑森看到新安港码头的盛况的时候,他不禁目瞪口呆。虽然在航行的这段时间,他也听取了蒲德曼和景昭不少关于兴华军和谅山府的介绍。但是在他心中,总觉得安南乃是蛮夷之地,即便是高衡吸收不少侨民,但那毕竟是化外地方,能有多么繁荣的景象,可现实却是打脸了。

  郑森对新安港的第一印象就是,这哪里像是安南地区的一个小码头,虽然说比不上福州港那么规模宏大,但是也不逞多让,规模至少是大半个福州港了。兴华军不过占着一府之地,却拥有这么大的码头,确实厉害。

  不仅如此,岸边还有大量欢迎的人群,一眼望去,怕是不下数万人,这地方的人口竟然如此稠密,更是让郑森印象深刻。此时,他有些迫不及待想要下船拜访一番了。

  “少帅,那就是我们将军了。”郑森正在愣神,耳边忽然响起了景昭的声音。他这才回过神来,顺着景昭手指的方向,只见码头的空地上,排列整齐的士兵前方,一员大将正负手挺立,原来这位就是高衡。

  郑森在景昭的带领下刚一下船,高衡就立刻迎了上来,郑森的年纪和目前的高衡相仿,但是两人若是站在一块,却会让人下意识认为高衡的年纪要大不少。主要是二人的气质完全不同,高衡两世为人,又拥有超越四百年的见识,可以说风格要沉稳许多,看起来倒像是三十余岁的人。

  而郑森是福建水师少帅,二十出头,正是刚刚出道,一展胸中抱负的时候,还带着青年人那种意气风发,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特质。

  高衡走上前便率先抱拳开口道:“久闻少帅大名了,今日一见,果然是英姿勃发。”

  郑森对于高衡对自己如此有好感显得有些奇怪,他倒是要找机会问问,高衡究竟是如何知道自己,又为何要特地给自己写信的。

  郑森也立即抱拳回礼道:“不敢,不敢,在福建时便听闻将军大名,兴华军重创东印度公司,很是为华夏子民出了口气,将军练兵有方,麾下将士能战敢战,此乃大才,在下自愧不如。”

  两人互相寒暄吹捧了一番,高衡这才话锋一转道:“郑总兵一向可好?”

  郑森答道:“家父身体康健,正是当打之年,多谢高将军问候。此次前来,也是家父的意思,想结交高将军这种天下豪杰。”

  高衡笑了笑,“呵呵,正是正是,我兴华军想要发展,总困在安南这一亩三分地可不行,海路畅通实属必要之举,所以后面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仰仗福建水师支持,行个方便,你我二人年纪相仿,沟通起来应该方便一些。”

  这不过是高衡的托辞,他写信给郑森可没这么多想法,就是抱着一种粉丝见偶像的心态,但是真的见到了偶像,他心中的那种激动又消失不见了。毕竟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小的特种兵班长,而是统兵过万,麾下民众数十万的一方诸侯。而此时的郑森,还不过只是郑芝龙的儿子,并不是课本上的国姓爷,有了上位者心态的高衡,内心已经平静了许多。

  所以自然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让郑森接受自己和他的见面,以兴华军和福建水师交好为借口是再适合不过了。

  郑森心念电转,父亲预料的果然不错,高衡这种地方军阀,做事情肯定不会无的放矢,果然是想以自己为桥梁,建立兴华军和郑家的联系。那么自己和蒲德曼等人的相遇有可能不是巧合,但不管人家是不是有意为之,有道是君子论迹不论心,人家确实是帮了自己大忙了,这个人情,该还要还。

  郑森从怀中掏出了郑芝龙的亲笔信,“这是家父的亲笔信,高将军,此次兴华军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我们郑家和福建水师全体官兵铭记在心,随船带了数十万两银子的物资,是家父给将军的见面礼,我知道,这些小东西不足以报答将军的恩德,但还请将军万勿推辞,这是我们的心意。”

  兴华军的发展无时无刻不要大量的钱粮支持,有人送银子还不好,高衡可是务实派,他立刻道:“恭敬不如从命,说实在话,谅山府每日都在耗费银两,所以我也是急于开通新的商路。”

  “哈哈哈,高将军果然痛快!”郑森哈哈大笑道。ŴŴŴ.ßĨQÚbu.net

  高衡也是一同笑了起来,一番交流下来,双方的关系拉近了不少,没有了刚下船时候的生疏和尴尬。

  接下来就是基本流程了,高衡带着郑森和麾下众人简单浏览了一下新安港,郑森惊讶于港口的繁华,更是想不通高衡是怎么聚集了这么多侨民的。说白了,谅山府的人全是华夏子民,安南人已经被逐出了这个地方。

  但郑森更感兴趣的是高衡的军队,毕竟作为武将,对于人文风情也就是点到即止,更多的关注点还是集中在军队上面。高衡带来迎接的是清一色的骑兵,这些骑兵的豪华装备和整齐划一的动作足以让郑森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在这么个地方,竟然还隐藏了这样一支精兵,要知道,郑芝龙麾下最精锐的铁人军和家丁卫队也没有如此霸道的装备。

  而且,这些兵明显都是见过血的,说是尸山血海杀出来的也不为过,郑森能感觉到隐隐的杀气,这么精良的部队,能击败荷兰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郑森一路都在盘算着,如何能跟这支人马进一步联系,他虽然是少帅,但福建水师毕竟是郑家家业的一部分,也是朝廷大业的一部分,他作为长子,不能不想得更加深远一些。

  参观完码头,大家自然是去谅山府详谈,欢迎晚宴之后,高衡便邀请郑森前往军部作战室商谈。

  一进作战室,郑森便被眼前的景象再次震惊,偌大的作战室中间摆放着一张长桌,长桌上是一个巨大的沙盘。沙盘这东西,郑森倒是不陌生,华夏最早的沙盘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当年秦始皇攻打六国,就曾经让李斯制作过沙盘。

  但高衡的这个沙盘显然更加精致,这幅沙盘刻画的是谅山府和安南北部的地形,山川河流都有,并且插满了各种颜色的小旗,应该是标注了各方势力兵力的位置,让郑森啧啧称奇,直言谅山府有能工巧匠。

  除此之外,作战室的墙壁上挂了各种地图,最大的一幅就是大明全图,不难看见,这幅地图上标注了各种圈圈点点,显然是长期研究所致。作战室中还有十几个穿着文士服的人在进进出出,高衡介绍他们都是军部的赞画,辅助成子龙等人出谋划策。

  郑森频频点头,虽然这地方的景象他是第一次见,但是他立刻就意识到了建立这种作战室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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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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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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