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部 > 科幻小说 > 飞鸥不下 > 第2章 觊觎已深
  弯腰将滚落一地的水果一一捡回篮子里,我劝哄着她道:“别生气别生气,他已经走了。不想吃水果,吃我给你买的煎饼果子吧,那个好吃。”

  她紧紧攥着手下的被子,眼珠因愤怒微微突出,显得一双眼大到有些可怖。

  “他就是个扫把星!吸人血的臭虫!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果篮放在地上,我坐到床边,充当完美听众,听她极尽所能地用一切恶毒的词汇咒骂盛珉鸥,没有插话。

  我从不知道她这样会骂人,骂得还都不重样。看来这些年没少骂,都已经是熟练工了。

  护工在我妈声嘶力竭的诅咒中露出不及掩饰的震惊神色,她以后怕都不会再说林老师是她遇见过的最有气质的临终病人了,这会儿的林老师实在没啥气质可言。

  回去的路上,公交上仍然没什么人。我怀里抱着一篮水果,骗我妈说要拿去扔了,其实是要拿回家自己吃。

  这一篮少说几百块,扔了多可惜。

  望着窗外飞速划过的风景,我的思绪不禁飘荡开来,从我妈飘到未来,又逐渐落到今日久别重逢的那个男人身上。

  盛珉鸥被我家收养时才三岁,收养原因不外乎那一个——我父母生不出。

  但就和许多生育困难的家庭一样,好不容易思想准备做足,决心领养一个别人的孩子回来养了,偏偏自己就能生了。

  还没来得及给盛明鸥改名字,户口手续才刚办妥,我妈就检查出来怀了孕。

  当时她就想退养,但我爸不同意。他心疼盛明鸥,不忍对方小小年纪受二次伤害,并且固执地认为,是盛珉鸥这个送子童子的到来才让老陆家得以开枝散叶,若不好好待人家,就要遭逢不幸。

  我妈虽然不是老师,但也在小学做了那么多年财务,同事邻居见了都要客气地叫声“林老师”,多年深受现代科学教育熏陶,根本不信我爸那套封建迷信理论,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差点还闹了离婚。

  可说到底两人感情并没有问题,只是彼此少节台阶下而已。眼看无法收场,这其中也不知两人是怎么沟通的,反正最后我妈退了一步,将盛珉鸥留了下来。

  但也就此,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与其说他是我们家的一份子,不如说他是个寄人篱下的暂住客。我爸还好,我妈态度尤其明显,根本没把他当儿子,至多只是一团有名有姓的空气。

  小时候不懂事,我还曾为了母亲无限偏宠于自己洋洋得意,拿她只给我买的蛋糕玩具在盛明鸥面前耀武扬威,问他想不想要。

  盛珉鸥总会面无表情看着我,墨黑的瞳仁格外深格外冷。看到我怂,自己献上“孝敬”,他又会毫不犹豫告诉我他并不喜欢,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长大了才觉察那会儿自己多,盛珉鸥看我,必定也跟看傻子差不多。

  他讨厌我,我感觉得到。

  每次我同他撒娇,和他说话,我都能感觉到他隐藏良好的排斥,久了就有些怕他。

  他并非对我没有笑脸,只是他的笑永远无法渗透进眼里,像是带着一张故作和蔼的面具。对我所有的友善亲厚,不过是为了讨好这个家的大人,让他得以有个栖身之所。

  这份“讨厌”在小时候或许还模模糊糊分辨不清,但在长大后,在这十年间,已被我逐渐参悟明了。

  十岁那年,我家里出了件大事。

  我爸下班回家路上遭遇车祸,被一辆集卡连人带电瓶车卷进车轮下,救护车送到医院的时候,人已经快不行了。伤口太深,失血量太大,神仙难救。

  弥留之际,我爸拉着我妈的手,让她发誓一定会好好抚养我们长大,特别是盛珉鸥,要供他上高中上大学。十几年夫妻,他实在很清楚我妈的德性。

  我妈虽然心里不愿意,可面对一个将死之人,那个时候也只能点头答应。

  自此她孤儿寡母,带着一个拖油瓶,对盛珉鸥更是漠视嫌恶。

  盛珉鸥高中寄宿后就很少回家了,只有过年和我爸忌日才回来,寒暑假都会在外面打工。

  高三那年开始他就不怎么问我妈要钱了,靠着打零工赚取生活费和学费,大学还申请了奖学金。而我和他本就不怎么亲近的关系,也在他搬离家里后变得更为淡薄。

  我高一时,他已经大二,在清湾市最好的大学读法律。回来的更少,往往只是马虎地吃顿饭便匆匆离去。

  我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拿各种早已烂熟于胸的题目出来向他请教,好叫他在家里多待上片刻。

  他为我讲题时,我总喜欢注视着他的侧脸,看阳光洒下来落在他浓密的睫毛上,自眼底投下浅淡的阴影。

  每每此时我都要叹服他的好相貌,纳罕他的亲生父母是不是傻子,不然正常人哪里会将一个如此漂亮健康的孩子丢弃。

  那时以为心中浓郁得化不开的向往,不过是自己对兄长的依恋,一种父爱缺失的表现。

  直到,齐阳的出现。

  他纠缠盛珉鸥,渴求盛珉鸥的目光,贪婪又下作,和我曾经在镜子中见到的,属于自己的倒影简直如出一辙。ßĨQÚbu.net

  那一刻我才恍然明白过来,那浓烈的情感,化不开的向往,不过都是欲望的驱使。我对盛珉鸥觊觎已深,才会想要紧抓不放。

  这十年我想了很多,其实本质上我和齐阳都是一样的人,沉溺于悖德之情,不甘被盛珉鸥无视。只是他更过火一些,越了我的线。

  在牢里时,犯人大多冷漠,但时间久了,也总会处出几个关系不错的来。

  67号监室里,我与三个人关系最好——三哥、猴子,沈小石。

  这几个人比我晚进来,却都比我早出去。

  三哥真名魏狮,为人豪爽,瞧着五大三粗,却很有经济头脑,进来时手下已有数家按摩店经营,小弟无数。

  我闲来无事问过他进来的原因,他一拍光头,把那害他判了五年徒刑的家伙骂到了祖宗十八代。

  这事说来颇为戏剧化。他那按摩店逐日扩大,三教九流都要拉拢应酬,有一位道上的大哥,若是搭上这条线,按摩店的生意便能高枕无忧,睁着眼也可日进斗金。

  他与他那好兄弟兼生意伙伴一合计,想出个办法,请大哥去赌城赌一场,赌到尽兴。赢了全是大哥的,输了就他和生意伙伴对半承担。大哥开心了,他们的生意也好做。

  去时说得好好的,一伙人兴致高昂,谁想大哥是个千年难遇的大霉手,越输越多,最后输去了几千万。

  几千万对于魏狮来说也是不小的一笔数字,手上全部现金掏出来,还要赔进去几家店。但大哥这条线稳了,再赚回来也不是难事。

  坏就坏在他那位好兄弟,翻脸不认账,不肯兑现去时的口头承诺不说,还将赌城之行全都怪罪在魏狮头上。

  魏狮一个人付了全款,忍着脾气回了国,越想越气,几天后的半夜突然跑到他那兄弟家,将人绑了塞进车里运出了城,载到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狠揍一顿,之后又将车开走变卖。

  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非法拘禁加侵占他人财物,最后他被判了五年。

  “你说我倒不倒霉,遇到的都什么狗屁东西!”他英武的长眉倒竖着,胳膊上慈眉善目的观音像因他绷紧的肌肉而呈现出几分扭曲,脸部陡然变得阴森起来。

  我拍拍他的肩,无以安慰,唯有将自己的事说出来,让他乐呵乐呵。

  他听完了震惊地看着我,半晌冲我竖起大拇指。

  “一山更比一山高,你遇到的更不是东西。”

  我莞尔:“谁说不是呢,所以你也不是最倒霉的。”

  那之后,我俩之间似乎产生了某种同病相怜的病友情,在牢里互相关照,出狱了也彼此照应。

  重获自由那天,是他和沈小石两个一起来接的我,不仅为我接风洗尘,还让我去他新开的一家当铺做经理。

  我一听“经理”这官挺大啊,就问他管几个人。

  他灌了一大口冰啤,伸出两根手指道:“两个,一个财务,一个伙计。”一指旁边沈小石,“这是你伙计,财务明天你上工就能看到,是个美女。”

  有生意经的人,怎么都能东山再起。魏狮出狱这几年,不做按摩店,开了两家当铺,经营得风生水起。要我管理的是连锁的第三家,规模不大,正缺个信得过的人照看。

  “我什么也不懂,你一下子让我管一家店,我管不来。”我直言自己没这本事,想要推辞。

  除了嘴上说的这一原因,还有就是我妈的病。最后的日子里,我想多陪陪她。

  “你什么也不懂,没学历没经验,过了我这村,你哪里再去找合心意的工作?我知道你是放心不下你妈,这样,我给你先报个班,你去学一下怎样鉴别那些珠宝首饰。上完这些课少说要一两个月,之后你再决定要不要来我这边上工也不迟。”

  魏狮看着粗糙,说话却是滴水不漏,做事也贴心。我再拒绝,倒显得不识好歹。

  也还好我没拒绝,在“象牙塔”里住的久了,外面的物价远超我想象,连煎饼馃子都涨了价。

  我妈知道我这么快就找到工作后十分高兴,还笑称可以不用担心我以后挂饼而亡了。

  她要是看到我叠被子那利索劲儿,怕是早就能打消忧虑。

  所谓的鉴宝课程并不难,至少比高中课程简单多了。主要是教人如何快速鉴别那些名表名包、真金白银,偶尔老师兴致上来了,也会讲讲国际上的奢侈品潮流。

  总的来说,潮流就像人来疯,来得汹涌激烈,退得默默无声。

  课程在三周前全部结束,学校像模像样给了毕业证,老师还为每个学生写了未来寄语。

  我的那张上写着:“陆枫同学,你的未来有无限可能,你的努力终将得到回报。万望你珍重,一切顺利。”

  承他吉言,要是我发财了,一定回去给他报个大红包。

  抱着一篮水果回到家,才刚给自己倒好一杯水,魏狮来了电话,要我去吃火锅。

  那边人声嘈杂,还挺热闹。

  我只好拿着钥匙再次出门,走到门口低头嗅了嗅身上的牛仔外套,淡淡的皮革与木头的香气,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踌躇片刻,我转身进屋,将身上衣服脱下,换上衣橱里另一件外套,这才赶赴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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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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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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